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的林某本想靠刷单赚点佣金,没想到被“坑”进骗局,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上虞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2月13日,公安机关对林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林某在上虞的一家工厂工作,生活稳定且充实。2022年8月的一天,她被朋友邀请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主在群里边发红包边推荐一款软件“星贝佳”,介绍说用这款软件可以刷单获取佣金。
一想到足不出户就能赚钱,林某立即下载了软件。打开软件后,她发现有刷单群,还有热心群友帮忙指点刷单步骤、分享刷单心得,觉得颇为靠谱,便根据指引开始做刷单任务。
在忐忑中,林某开始了第一次刷单任务。看到300元佣金及时到账,尝到了甜头后,林某大胆继续做刷单任务。她根据要求先后刷了2300元、7600元和1.8万元三笔金额,转账成功后,其账户余额显示为4.91万元,但这些佣金无法正常提现。
着急的林某向群友们询问原因。一位“热心”的群友告诉林某,是因为她操作失误才导致无法提取佣金的,只要再刷同等提现金额就可以提现了。
为此,林某向亲友借钱,转了4.91万元到“热心”群友指定的银行账户,可依然无法提现。“热心”群友表示需要再次转账4.91万元才能解锁提现功能,但林某已无力再筹措资金。见林某囊中羞涩,群里的一名管理员表示,只要林某提供银行卡账号便可帮其借钱。林某虽疑虑重重,担心钱款可能来路不明,但仍抱着侥幸心理告知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
第二天,林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确实转入了多笔资金,共计2.7万余元。得知林某借款到账后,管理员表示只要凑齐4.91万元便可提现全部金额。林某多方筹钱照做后却依旧无法提现,银行卡还被冻结。后悔不已的林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发现,“星贝佳”团伙(公安机关还在追查中)利用林某贪小便宜的心态,共骗取林某10万余元。林某在明知对方转账的钱可能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收款、转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于2022年11月将林某移送至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林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林某主观恶性较小,且有自首情节,没有获利。从罪责刑相适应角度,该院对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文/史隽 朱晓菲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