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为有效保障百姓出行安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2010版《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逾3亿辆,远远超过近1亿辆的摩托车保有量。然而,相比摩托车头盔有严格的生产标准,电动自行车头盔长期缺乏强制性国标,导致大量劣质头盔充斥市场。
今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了市场上部分电动自行车头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令人触目惊心。一些头盔厂家为了压缩成本,使用回收料等劣质材料进行生产。这些劣质头盔不仅不能有效吸收碰撞能量,保护骑乘人员的头部,反而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甚至有“戴在头上的刀片”之称。
此次修订发布的新版《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扩大适用范围成为一大亮点。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相信有了电动车头盔国标,必将有力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堵塞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漏洞,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公众提高质量安全意识,选购正规头盔产品。
从长远看,在完善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要夯实法律的支撑,才能让电动车头盔真正成为安全守护神。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涉及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的规范问题。这导致一些电动自行车骑乘者忽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有时也让交管部门执法面临尴尬。
2020年4月20日,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规范佩戴头盔的行为。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公安部随后又下发文件,将执法处罚范围限定为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骑乘人员,以及不使用安全带的汽车驾乘人员,而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作硬性规定。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地方立法明显加快。据统计,截至2022年11月,有关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地方立法有65部。不过,立法过程中也暴露出理念和罚则不一致的问题。有的地方立法有强制性规定和明确罚则,如江苏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采取递进式处罚方式,首违处罚20元,第二次违法处罚50元。有的地方立法主要为倡导性规定,如《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提出,“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继电动自行车头盔出台国标之后,从国家层面统一立法要求骑乘者佩戴,也要提到日程上来。2021年3月24日,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拟规定“驾驶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应当戴安全头盔并符合使用规范”。期待修订后的法律早日发布实施,推动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成为法定义务,进而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保护公众出行安全。
文/张淳艺
漫画/陈彬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