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江苏丹阳警方通报,丹阳市公安局珥陵派出所正在办理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两名涉案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犯罪分子制造假酒的场所,居然是在肮脏破败的养猪场内。
警方通报称,2022年2月,湖北人梁某因手头拮据,又对销售假酒这一行不陌生,便动起了歪脑筋,盘算着在暂住地丹阳市珥陵镇租个地方,花钱购置些设备和原材料,再招募几名工人,重操旧业。他找到朋友肖某商量了此事后,二人一拍即合。
3月,梁某从别人那里购买了一台待处理的半自动机器,用于贴标签,对方还将自己用剩下的某知名白酒品牌的箱子、瓶盖、标签等材料一并处理给他。
6月,梁某在珥陵镇物色到一处位置比较偏僻、面积比较合适的养猪场用于生产。所有机器购买调试到位,肖某也招募到了几名工人,成功将原来的养猪场改造成了黑作坊。
梁某翻出了之前在酒水展销会上收集的名片,开始联系不同供应商购买度数不一的白酒,以及包装箱、空玻璃瓶、标签等材料。各种原材料到位后,梁某首先品尝了自己所购买的不同度数的白酒。
“我发现40度的白酒度数太低,就将买来的40度的和52度的白酒混在一起喝了一下,发现度数还可以,味道也不错。我就将灌装机的混装开关打开,和肖某一起教手下的工人将两种白酒混在一起灌装。”归案后,梁某交代。
“根据分工,梁某负责找客户,肖某负责组织工人根据订单开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截至2022年7月被查,梁某、肖某和工人共计灌装低端白酒伪装成的某知名品牌白酒12000余瓶,涉案金额10万余元。”市公安局珥陵派出所办案民警史洪彬介绍。
2022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市公安局珥陵派出所会同市工商局查处了这处飘出白酒香的养猪场,当场查扣已灌装好的白酒7000余瓶,但嫌疑人梁某、肖某一直在逃。
2023年1月,梁某主动到市公安局珥陵派出所投案自首,2月,肖某在河南被抓获。
目前,梁某、肖某均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实习生 孙嘉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朱葳
校对/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