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至9日,包括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主席等剑川县领导干部在参加州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宴请,云南省纪委监委后推出警示片《问“剑”破局》持续予以曝光,引发省内外广泛关注。
3月1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通报了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经查,在党校学习培训期间,剑川县参训学员与其他少数学员、公职人员相互邀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多次违反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及学员管理规定不假外出,违规聚餐饮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涉及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其中,剑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仕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剑川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茂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剑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沙溪镇党委书记张燮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职务。
另外,剑川县羊岑乡党委书记张振基、剑川县金华镇党委书记谢文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剑川县马登镇党委书记赵雁党、剑川县甸南镇党委书记谢勤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组织诫勉等。
此前播出的专题片提到,2月8日,剑川县9名参训学员经商人禾某某邀约再次违规聚餐饮酒。当晚,部分学员在大量饮酒后失德失态,在培训学员中造成不良影响。谢文杰说:“不舒服之后(出现了)呕吐的现象。”张振基说:“连续喝了几天,发生了呕吐的情况,造成宿舍床单、枕套、地板大面积污染,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
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介绍,违规违纪参与聚餐饮酒参训学员、公职人员多达24人,也就是说,除剑川县11名“一把手”之外,还有13人违规参与酒局。
通报显示,大理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李炳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大理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苏生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理州委组织部党建办公室主任杨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对违规参与聚餐饮酒、情节轻微的其余9人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李炳奇曾任剑川县副县长等职务,苏生林曾任剑川县委副书记,也是云南剑川人。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早前曾提到,调查中发现,参与酒局的还有曾在剑川县工作过的干部和剑川籍人员,涉事干部高达20余人。
“从剑川违规违纪饮酒问题可以看出,环环断链、层层失守的责任链条让个别地方的作风建设看似‘轰隆作响’,其实是‘马达空转’。”云南省纪委监委3月2日早间点评称。
通报显示,此次共计11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给予剑川县委书记李增堂谈话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州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赵育文、副校长阮正德,大理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建兰、副校长宋应华书面诫勉问责。
澎湃新闻注意到,3月1日,剑川县召开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大会,深刻汲取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吃请案件教训,系统反思、深刻反省,严明纪律和规矩。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设县级主会场和乡镇分会场。
县委书记李增堂强调,要紧盯顽瘴痼疾,深挖问题根源,勇于正视我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违纪问题背后的作风之弊。此次违规违纪案问题根源主要体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侥幸心理作祟,缺乏纪法敬畏;警示教育泛化,以案促治不力;沉疴陋习尚存,管党治党不严。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