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高志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大理州纪委通报,高志宏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借贷牟利,且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值得注意的是,他还被通报具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情节。
政知君注意到,两年前,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由瑞丽发往重庆的防疫口罩,引发社会关注。为此,时任大理市委原书记高志宏被免职。
长期在大理州工作
高志宏,男,出生于1971年1月,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
公开履历显示,高志宏的工作经历一直在大理州,历任共青团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委书记,大理州巍山县旅游事业局局长,大理州巍山县青华乡党委书记,大理州巍山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共青团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青联副主席,大理州文化局副局长,大理州体育局局长,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
2015年11月,高志宏获提名为大理市市长;2018年转任大理市委书记。
今年6月,高志宏被查。当时,他的职务是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
因截留口罩事件被免职
从市委书记成为二级调研员,与高志宏2020年受到的一次处分有关。
2020年2月,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由瑞丽发往重庆的防疫口罩,引发社会关注。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立案调查后认定,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有关规定,云南纪委监委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此后,高志宏调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担任二级调研员。
因洱海保护不力受处分
其实这并非高志宏第一次受处分。
2019年12月,云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洱海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典型问题被通报。
通报指出,2018年10月22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回头看”督察发现洱海生态环境存在问题,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云南省政府,对大理州洱海保护治理情况开展了现场督察并移交了督察发现问题。两次督察均指出高原湖泊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湖泊水质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等问题,有关重点治理项目推进滞后,沿湖开发强度较大等问题依然突出。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云南省纪委监委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等7个单位问责,给予23名领导干部问责。其中,时任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借贷牟利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半年后,高志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大理州纪委通报,高志宏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大量礼品礼金;以权谋私,伙同他人买卖商品房谋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生活作风问题严重;违规借贷牟利,且在专项整治中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中还特别提及,高志宏为谋求职务晋升和减轻处分,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政知君注意到,2020年8月,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8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
2020年9月消息,大理州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大理日报》当时的报道显示,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等人员。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
当时的消息还透露,要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列入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重要内容,加大查处力度。
资料 | 清风云南微信公号 云南省纪委监委官网 中国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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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