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创新推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统一代理记账制度,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据悉,该制度提倡以区或镇(街道)为单位,依法依规遴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统一代理记账。第三方机构要协助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强化公共收益“一个小区一套账目”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信息公示。
从占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带来的停车收益,到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如电梯间、楼道广告,再到使用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租金和场地费等,公共收益,在许多住宅小区都会客观存在,且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且“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但在实际操作中,让公共收益真正属于业主共有,发挥出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并非易事。一是缺乏透明性,小区公共区域到底有多少收入,扣除成本后实际收益多少,有多少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这些收入和收益由谁经手,最后都流向了哪里,别说业主不知道,有的连小区管理方都是一笔糊涂账。二是缺乏专业性,毕竟,一个小区的公共收益不论多寡,其财务管理也涉及会计和审计的专业领域,其如何统计入账,如何保值增值,如何使用和分配,甚至以谁为民事主体来承担相应责任,谁来进行监督,都是问题,而且也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相应的条文细则 。面对这一相对复杂的问题,个别基层管理者有“鸵鸟”心态,把这些问题完全推给业主,但业主集体的实际履职能力又有限。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既要透明,也要专业,二者缺一不可。在这个问题上,厦门市由政府出面协调,完善管理体系,并建立监督机制的做法值得推广,更为关键的是,有了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介入,不仅账目清晰了,公信力也增强了。事实上,小区公共利益绝不是可有可无,不是业主不在乎的“三瓜俩枣”,管理好分配好使用好小区公共收益,也有助于维持小区的长期发展。这是因为,管理好小区公共收益的过程,本身就是对小区公共资源的有效盘活利用。
当然,不同地方、不同小区情况不一,小区公共收益的长期管理,不只是单纯的经济和财务课题,也是社会管理的课题。各地在实际操作中,也要从小区实际出发,尽可能“一区一策”,精准有效,将推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透明化和专业化作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文/舒年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