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压减各类亡人事故,保障首都社会稳定和城市安全运行,提出明确要求。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交织叠加。部分地区实施封闭管理,一些企业可能出现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延迟、关键岗位人员不齐等情况,安全风险急剧增加。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市民居家办公,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风险凸显。冬季大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频发,增加了道路运输、危化品生产等安全管理难度,并给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带来极大压力。
各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全力防范压减各类亡人事故
近期,北京连续发生多起道路交通、火灾、管线泄漏引发的亡人事故。11月16日,怀柔区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坠桥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11月19日,平谷区、朝阳区分别发生一起亡人火灾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1月20日,朝阳区一地下室热力管线漏水,致2人死亡、1人受伤。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上述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亡人事故发生。
持续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易出现大雾、结冰等路段提前摸排,强化“两客一货一危”、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管控,严查电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要抓好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冬季特点和疫情期间电器使用量增加等情况,加大居民社区、自建房等重点场所区域火灾防范,紧盯两个通道、电动车火灾防控等关键环节,持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
要抓实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加大对供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等地下管线巡查看护力度,全面排查自身结构性隐患,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手段及时消除或控制隐患,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要压实地下管线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最大程度避免“野蛮施工”导致的地下管线事故。
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巡查检查,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坍塌事故发生。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行动”成果,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深入细致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常态化排查、精细化治理。
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力度,警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积极转变疫情防控形势下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作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和森林火灾
各单位要加强大风、寒潮、低温、降雪、大雾等灾害天气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和防范应对,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及时提醒社会公众和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人群,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户外活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制度规定,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群防群治,一旦出现火情,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强化应急准备和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现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关口前移、靠前部署,确保人员、装备、通信等时刻保持战备状态,并优化完善疫情期间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提高信息报告敏感性,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遇有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协调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