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格局基本建成
法治日报 2022-10-20 08:39

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数据显示,十年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得分逐年提升,2021年达到80.61分,整体步入良好状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我国不断推进法律有效实施,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营造公开透明、高效平等的市场环境。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您遇到过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吗?”“您对知识产权保护有哪些建议?”前不久,2022年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驻场法官团队正忙着开展知识产权巡查和保护工作。

“我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主办了‘工业设计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我院三位法官还分别以‘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品牌发展’‘数字经济下竞争边界的认定’为主题,在相关论坛发表主旨演讲,借助服贸会这一国际盛会平台,传递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声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服贸会法官服务站成员王彦杰介绍说。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了权利人利益。

统计显示,2021年,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双双突破60万件。2021年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42968件,审结601544件,比2020年分别上升22.33%和14.71%。

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件广受关注,如“双飞人”商标侵权案、“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驾校联营”横向垄断协议案等,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决心和信心。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针对“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人民法院通过依法积极适用证据妨碍排除、证据保全等,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等,不断提高赔偿数额,2021年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了惩罚性赔偿;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制等裁判方式,缩短审理周期。

“最高法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指导工作,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改革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各地法院审理了一批重大案件,重点惩治假冒防疫物资注册商标、互联网电影盗版、侵犯关键技术领域商业秘密、种子制假售假等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了权利人利益,也赋予了人民群众更为直观的公平正义感受。”林广海说。

统一司法保护标准

知识产权领域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发展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新挑战。

2013年以来,最高法出台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等21件司法解释和12项司法政策,加快完善法律适用规则。

近年来,在北京、上海、广州、海南等地设立的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审理重大典型案件,确立裁判规则,统一裁判标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最高法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法庭,构建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显著加强。

“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知识产权理论界一直以来的呼吁和期盼。”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说,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的建立是中国推进司法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体系的重要步骤,是终审集中解决以技术为主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面临的诸多问题的关键措施。

2021年,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作出批复。今年3月,最高法还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交流知识产权审判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先后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及惩罚性赔偿、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36件典型案例,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成果。审结涉及平台“二选一”等新类型案件,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不断健全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深入研究完善算法、商业秘密、人工智能产出物、开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

完善司法保护机制

林广海介绍,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策部署,最高法制定出台《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目标、任务和举措。

为落实四级法院审判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要求,最高法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管辖制度,发挥专门管辖和集中管辖的优势,确保司法资源配置与各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相匹配。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第一生产力、保护国家的创新能力。”刘春田说。

目前,以最高法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牵引、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已经基本建成,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能力显著提高。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不断完善,“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已经收录450余名技术专家名单,覆盖30多个技术领域。

“司法是话语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刘春田认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体系的健全、司法水平能力的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必将成为一张亮丽的名片。

文/张晨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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