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机电井房门残破不堪,有的只剩一个深坑,有的电表压根没连接电线……近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发现,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科尔沁区等多地不同程度存在农田机电井损毁、废弃的现象。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通辽市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为开展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农业等重大项目建设,配套建设了大量农田机电井。为何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的农田机电井使用效果不佳,甚至“打了水漂”?
一些机电井沦为“摆设”,建完却不能使用
科左中旗宝龙山镇西查干吉嘎查广袤的玉米地里,矗立着一幢幢橙顶粉墙的机电井房,如同童话里的小城堡。然而走进里面,景象却令人大跌眼镜。
督查组发现,这里一些机电井房门口长满杂草,有的房门早已残破不堪,井房内部有的只剩一个深坑,灌溉用的管道、电表不翼而飞。有的机电井电表读数显示为零,有的电表压根没连接电线。
据当地村民称,这批机电井大约在2012年前后建成。“从一开始就不能正常使用。”村民郝大妈反映,“地里的机电井没法用。前些年干旱的时候,只能拉着柴油发电机和大泵,从多年前大队打的土井里抽水浇地,费时费钱。”
机电井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在其他旗县不同程度存在。
督查组从电力部门后台抽取了2363台农村机电井变压器用电量数据,发现在最近3年中,这些机电井中用电量为零的多达五成,这意味着有一半建成就闲置。
建设验收管理环节均存疏漏
2014年,科左后旗双胜镇新街基村在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下打了29眼机电井。村民反映,这些井多年没有通电使用。而项目验收材料则显示,这些机电井当年曾进行过8小时的通电试水。
当地供电部门证实,验收期间并未收到临时通电申请。当年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的村干部表示,施工单位只是“拿出一张井房里的设备单据,让我对一下签个字”。
有的工程资料前后矛盾。通辽市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的一个项目验收记录显示,2013年10月13日至11月4日,施工方和监理方陆续对该项目62眼机电井进行了抽水试验,均达到设计出水量要求。但该项目施工日志却显示,2013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项目才陆续安装了62眼机电井的水泵。抽水试验、施工时间前后矛盾。
督查组了解到,近年来科左后旗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是由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农牧局、民委等多个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实施的。这些部门在争取项目资金时态度积极,一旦竣工验收完毕,就按“谁受益、谁维护”原则移交村集体,很少继续对这些农田水利设施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十分明显。
该旗查日苏镇负责人反映,自乡镇农田水利设施完工后,主管单位就再也没有对各村机电井的维护提供过资金、技术、管理等实质性支持。其他地方也有农民反映,机电井需要维修时,村上让找镇里,镇里又让找村里,多次拨打12345热线反映也没人理。
组建专班进驻科左后旗,对全市进行排查整改
《农田水利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2019年科左后旗印发《科左后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办法(试行)》,其中明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主体为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和嘎查村(分场)村委会。管护主体应当在农牧、水务、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林草等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确定管护单位和个人。
通辽市政府负责人坦承,虽然市里、旗里都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实际上执行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督查组还发现,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各类项目资金落实的过程中,中央资金有效发挥了引导作用,但地方特别是市县的配套资金很多时候都未拨付到位,影响建设质量和后期管护。
督查组建议,通辽市全面组织排查整改,及时组织抢修维护,逐项销号,举一反三。理顺监管维护机制,压实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政府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监督和管理责任,避免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全下压到基层乡镇和村集体。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保障存量农田水利项目的日常维护。
此外,要发挥村民监督作用,在农田水利设施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移交管护等各个环节邀请村民参与,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从“政府要建”变成“村民要建”“村民要管”。
针对督查组督查反馈的问题,通辽市组建专班进驻科左后旗,并且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整改,明确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排查任务。截至8月25日,科左后旗已派出103组258名干部会同全旗19个苏木镇(场)党委、政府开展实地排查,已累计排查机电井1751眼,其中查出问题井401眼。
编辑/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