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赴缅北跨境实施“杀猪盘”电信诈骗案,受审的四名被告人涉嫌以单身、离异女性为诈骗目标,诱导被害人通过诈骗软件投资,骗取其钱款,共计520多万元。据了解,4名被告人中3人此前都有犯罪记录,该案未当庭宣判。
4人缅北跨境实施杀猪盘受审 其中3人曾因其他罪名获刑
7月8日上午9点30分,四名涉嫌在缅北设立杀猪盘骗局的被告人在看守所与法院连线受审。
据了解,杨阿亮、杨爱洋、罗旺以及周阿贵都是贵州遵义人,初中文化,无业。
其中,杨阿亮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4月22日被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犯放火罪,于2012年8月27日被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14年9月30日刑满释放。
罗旺,曾因犯容留卖淫罪,于2017年5月5日被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于2017年9月19日刑满释放。
周阿贵,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21日被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于2016年11月4日刑满释放。
2021年6月至7月间,几人相继从缅甸回国。2021年9月10日,4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2020年11月底,杨阿亮在缅北贺岛大宇国际银泰酒店四楼成立兴旺公司,专门从事“杀猪盘”式电信诈骗。公司下设“旺财组”、“鸿运组”、“聚财组”和“财神组”四个组。罗旺负责四个组的全部人员管理,杨爱洋负责洗钱,同时担任“旺财组”组长。周阿贵系“旺财组”组员。各组组员通过社交软件寻找诈骗目标,主要是单身、离异女性,先通过聊天建立起信任,然后将被害人推荐给组长或代理进行“精聊”,进一步诱导被害人通过诈骗软件投资,骗取被害人钱款。
经查,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杨阿亮、杨爱洋、罗旺共参与骗取李女士、杨女士等多名被害人380多万元;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周阿贵共参与骗取甘女士等多名被害人140多万元。2021年6月,罗旺从缅甸回国投案;2021年7月,杨阿亮、杨爱洋、周阿贵从缅甸回国投案,涉案赃证物由公安机关查获并暂扣。
躲避网逃偷渡去缅甸 被嫌弃学历低分配管理他人
庭审中,杨阿亮、杨爱洋、罗旺、周阿贵对起诉书的内容表示有异议。
庭审中,杨阿亮辩解称,2019年3月中旬时候,他因为喝酒打架被列为网逃,之后坐大货车到了云南省瑞丽市,并在朋友安排下乘坐出租车偷渡到了缅甸。
“因为养牛亏了钱,当时我身上就带了2万块钱,抱着侥幸心理去赌钱,后来都输了。”杨阿亮说,他在那边的日子并不好过,直到12中旬,在一位朋友介绍下,他接触了诈骗公司。
杨阿亮说,起初公司的人对他进行了7天的诈骗培训,可因为其文化水平太低,不会聊天,公司的人就嫌弃他,只让他负责看管人员,“我就是不让员工聊天、吹牛,其他都没参与。”
杨阿亮的堂弟杨爱洋的辩解否定了这个说法。他承认自己和杨阿亮同属同一诈骗公司,并犯了诈骗罪的事实。
但杨爱洋对起诉书中的380多万的诈骗金额不认可,称虽然诈骗了,但他没有骗到钱,也没有参与洗钱。
周阿贵在法庭上承认自己参与了诈骗,但辩称并未从中获利。
四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量刑偏重,希望法院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杨阿亮、杨爱洋、罗旺、周阿贵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几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周阿贵系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鉴于罗旺、周阿贵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杨阿亮有犯罪前科,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杨阿亮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杨爱洋、罗旺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建议判处周阿贵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朱葳
校对/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