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函》规定,医院太平间冷冻存尸收费标准为:3日以内(含3日)每具每日30元,4日至7日每具每日40元,7日以上每具每日50元。当事人作为法人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根据《北京市定价目录》(京发改规〔2018〕2号)的文件规定,“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遗体存放冷藏费(含医院太平间)”属于政府定价。
据悉,当事人提供的《殡仪服务项目专用明细单》标示:单体存放每天800元,3天2400元;遗体单独冷藏每天800元,3天2400元;收取太平间遗体冷冻存尸费共计48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当事人多收价款共计4620元。多收价款已全部退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18万元。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北京市八宝山惠民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芳毅。(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