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澎湃新闻获悉,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月24日发布《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自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下同)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九江市户籍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5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后凭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在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方面,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和二手住宅且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的财政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
这两条补贴措施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两条补贴措施可同时适用,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退房,应当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实施细则》明确,购房补贴对象是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新建非住宅、二手住宅的家庭或个人。具备上述条件,且原则上契税缴纳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确有因非购房者原因不能及时缴纳契税的,可以延长至申请补贴受理截止时间,即2024年12月30日。
购房行为的时间界定:新建商品房购买行为以在“九江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二手住宅购买行为以买卖双方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契税时间为准。购房补贴申请人与购房人必须一致,如购房人涉及多人的,以契税缴纳人为补贴对象。
《实施细则》规定,2022年6月2日前(不含6月2日)已网签,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九江市住建局先行受理,待开发商将购房款退至购房人后,予以办理注销网签及备案。在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退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在同一楼盘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同时对购买该撤销网签备案房源的其他购房人,也不享受购房补贴。(澎湃新闻记者 刘畅)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