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6日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获悉,近一个多月内,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32起,其中4起发生在室内,所幸发现和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从近期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来看,电动自行车二手电池、“超长续航”拼装电池、超期服役电池在非充电状态下,发生起火爆炸的警情占整个电动自行车火灾的70%。
起火后的电池
起火的均为二手、拼装和超期服役电池
4月30日23时许,朝阳区崔各庄乡京旺家园一住户家中电动自行车电池发生火灾,物业微型消防站及时发现处置,避免了火势扩大蔓延。经调查发现,起火电池非原装匹配电池,火灾系电池内部故障所致。
5月10日10时左右,大兴区旧官镇清乐园小区楼道内放置的一辆未充电电动滑板车突然起火,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取证发现,起火电池为当事人购买的二手电池。
5月11日22时许,丰台区玉泉营街道宜兰园一区一住户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放在阳台充电时引发火灾。经调查发现,事故电池为车主购买的大功率拼装电池。
5月15日5时左右,西城区展览路街道西直门南大街25号楼一住户家中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充电过程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处置。经调查,事故车辆为车主2015年购买的二手车,电池虽未改装,但已至少使用了7年以上。
从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调查结果来看,电动自行车二手电池、“超长续航”拼装电池、超期服役电池在非充电状态下,发生起火爆炸的警情占整个电动自行车火灾的70%。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一旦发生“热失控”,在燃烧爆炸过程中,电池盒内的电池芯四处飞溅“喷火”,直至锂电池化学反应结束,进而引燃室内可燃物造成火势扩大蔓延,且其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因此,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亡人火灾。
正在起火的电池
无视安全,车主、物业均受行政处罚
上述四起火灾,均为当事人无视安全,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带入屋内,过失引起火灾,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较轻,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当事人分别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于个别住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公用部位的问题,物业管理单位未履行劝阻的行为,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针对该四起室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火灾,消防部门逐一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并将火灾情况抄告市场监管、公安交管、住建等部门开展执法协作,对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和“三无”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开展了源头排查和综合治理。
今年以来,针对违规销售、废旧电池二次售卖等现象趋于隐蔽的问题,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了“线上”违规售卖线索的收集,强化对违规售卖电池的打击整治力度。
另外,住建、消防、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等部门统筹加强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宣传提示和劝阻清理;商务部门、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加大对外卖点位、快递站点等加强检查执法;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会同市委宣传部,制作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和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手册;全市累计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口13.47万个。
北京消防呼吁:购买合格产品,在室外停放充电
近年来,在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持续监管整治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配合下,我市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同比去年有所下降,但由于目前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大,电动自行车火灾仍时有发生。为了您和家人的消防安全,呼吁市民朋友们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并务必停放在室外,利用室外充电桩或充电柜进行充电。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