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些跨境应税行为将免征增值税
中新经纬 2021-12-31 20:00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网站截图

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一是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二是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公告要求,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公告同时明确,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相关阅读
两部门: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年底
中新经纬 2023-08-02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继续免征增值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1-10
两部门: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联社 2023-01-10
两部门:今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网站 2023-01-09
4月1日至年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24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网站 2022-03-24
15楼财经 | 今起,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4-01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下月起实施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0-12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