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根据官方披露的消息,被点名通报的“保护伞”有: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局长贾净博,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杨道群等。
这次通报中,首次披露了不少细节。
为“黑老大”说情抹案、站台撑腰的落马厅官
先来看古小平。
古小平,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江西修水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4月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担任过瑞昌市市长、市委书记,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2019年1月14日被查。
古小平被指长期沉迷于封建迷信,不信马列信鬼神;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甘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观海解局注意到,担任瑞昌市委书记、九江市政协副主席、九江市政协副厅级干部期间,古小平曾多次违规收受干部下属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红包”礼金、紫砂壶、燕窝、冬虫夏草、年份茅台酒等节礼。此外,他还非法收受过红木家具、金条,利用职权非法侵占瓷瓶等。
如今,古小平一案的更多细节也得以披露。
中纪委在通报中提到,古小平曾为瑞昌市码头镇朱湖村党支部原书记朱志模充当“保护伞”——
2010年至2014年,古小平在担任瑞昌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默许纵容朱志模等人大肆非法采砂,在朱志模的采砂船和设备被有关部门扣押后协调退还,并为其说情抹案、站台撑腰,帮助承揽工程项目。
当了“黑老大”的公安局长
中央纪委还披露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局长贾净博一案的更多细节。
贾净博,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2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贾净博曾担任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政委,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2019年10月被查。
贾净博只是一名副处级官员,却曾因涉案资产超10亿受到舆论关注。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披露,贾净博一案的起诉书中显示,贾净博,绰号“老大”“博哥”,是巴彦淖尔市腾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泰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
1998年至2018年,贾净博曾利用公安人员的特殊身份、职权和影响力,直接组织、领导涉黑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0余亿元!
在媒体的报道中,贾净博脾气火爆,举止粗鲁。
一位乌拉特前旗企业家告诉媒体,他有一次跟当地某局一位主要领导吃饭,该局是贾净博当副旗长时分管的单位。席间,该领导给贾净博打电话问及一个事情,电话接通后先被贾净博一阵破口大骂,骂得不堪入耳,席间人都感到尴尬。
2017年,一个商人因与贾净博发生矛盾,贾随手将办公桌上的玻璃烟灰缸砸向商人头部,致其头破血流。
中央纪委在11月2日的通报中提到,贾净博还控制了多家砂石矿场。
贾净博在担任副旗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指使公安局班子成员及民警为其垄断经营砂石矿场提供帮助,并通过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手段,控制该旗全部4家砂石矿场,恶意哄抬价格,仅半年就非法获利600余万元。
另外,贾净博的“保护伞”也首次对外披露。
2014年至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副厅长吴铁城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收受贾净博贿赂,为其提拔担任公安局政委和局长职务提供帮助。
吴铁城,1965年2月出生,蒙古族,内蒙古通辽人。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律师。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任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2020年5月被查。
据纪委通报,吴铁城曾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贪钱敛财、唯利是图等。此外,吴铁城自己也曾“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
2020年9月,贾净博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受贿罪等17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75岁的公司高管被通报
除上述两人之外,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杨道群也在被通报之列。
杨道群,男,普米族,云南兰坪人,高中学历,1946年8月出生,今年75岁。
2002年8月,56岁的杨道群任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云南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3年7月任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06年12月,60岁的杨道群退休。2019年4月11日,退休13年的杨道群被查。
2019年10月,杨道群被开除党籍,纪委通报称,他漠视群众利益,为虎作伥、助纣为虐,扶持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卖公营私,大肆收受财物。为逃避打击,“围猎”执纪执法机关干部,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
杨道群究竟如何助纣为虐?
中央纪委11月2日的通报中提到,杨道群曾为兰坪县金顶镇金凤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鹏程当“保护伞”。
2000年至2019年,以杨鹏程为首的涉黑组织,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把持基层组织,非法控制附近矿区矿石剥离和运输业务。2003年以来,杨道群与杨鹏程相互勾结、达成默契。
一方面杨鹏程故意安排村民堵路、阻碍矿山正常经营,再配合杨道群“做好”村民工作,借此巩固、提高杨道群在金鼎锌业公司的威信和话语权,另一方面杨道群索要、收受贿赂,将公司的矿山剥离、矿石运输等盈利业务交给杨鹏程,帮助涉黑组织短期内积累巨额财富、持续发展壮大。
中央纪委提到,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对照查摆问题,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让“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
资料|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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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