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刑案考 | 保险基层从业人员非法集资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澎湃新闻 2021-10-21 08:31

作为金融业的绝对主力军,银行业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事关全局。根据银保监会近期通报,今年上半年,银行保险机构案件继续呈高发态势,涉及金额495.80亿元,共有585名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案发呈现的主要风险和问题包括金融腐败与业务违法违规交织、中小银行机构内源性问题突显、金融科技应用潜藏风险、不良资产处置领域道德风险突出、个人住房贷款诈骗手段翻新、重大保险案件危害大等六类。银行保险业呈现的金融风险问题源于何处,如何去预防和化解相关风险问题?澎湃新闻逐一探究上述六类风险问题,试图从中寻找一些答案。

保险行业的粗放经营早已不适应当下的发展要求,从基层乱象中可见一斑。

银保监会近期在2021年上半年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情况的通报中指出,保险基层从业人员非法集资案件持续发生,呈现出作案主体多、涉众面广、案均金额千万元以上、维稳压力大等特征。既有通过违规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民间借贷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也有通过伪造公司印章、保险单证等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

不少保险消费者告诉澎湃新闻,现在确实有购买保险的意识,但是保险条款往往较为冗长复杂,购买保险时也并不会仔细去看相关条款,购买保险也多为熟人关系购买或好朋友介绍。

可以说,目前仍有不少人对保险业存在误解,认为“卖保险的是骗子”或“保险就是坑钱的”。也正因如此,许多保险产品(多为人身险产品)集中于熟人买卖,网上售卖保险则更多受年轻人青睐。然而,不少保险公司人士认为,较为复杂的保险产品不便于网上销售或银行等渠道代销,依然需要代理人在线下进行面对面讲解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熟人之间的信任有时候或许是“陷阱”的开始。就近几年的银行理财、保险诈骗等案件看,有不少案发于熟人之间。在另一方面,公司内部管理漏洞也给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土壤。

澎湃新闻以“保险、集资、伪造、保单”等关键词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共有377篇相关文书。其中,有险企财务人员借保管印章之便以单位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有险企支公司经历和员工在公司终止相关业务后伪造印章仍对外经营该险种骗取保费;还有险企支公司销售总监炒期货亏损千万后,私刻公章骗取他人保费。

在相关判决书中,案涉的保险机构以寿险公司居多,但也不乏一些与保证险、农险相关的财险公司。近几年来,一提到寿险公司,与之关联最多的词莫过于“转型”。在转型过程中,人力是重要一环。在基层,一些代理人素质仍然较低,经营方式也较为粗放,“连哄带骗”让消费者买保险并不鲜见。这些问题也或多或少成为一些刑事案件埋下了“祸根”。

正如银保监会通报所说,相关案件的涉案主体较多,有的保险公司支公司总经理默许员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有的保险公司仍允许离职员工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在保险公司的办公场所对外销售产品,有些案件被害者达四五十人,有的近80人。从金额上看,相关案件多超过千万元。

今年5月,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刑事裁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肇东支公司工作人员刘铁华曾负责财务工作,并管理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经单位领导于某同意,以单位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由刘铁华代表单位给出借人出具借款手续,借款用于单位垫付保费、企划费用、员工工资及其他日常各项开销。

于某离任后,新任总经理对刘铁华以单位名义借款一事不知情,并将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收回统一管理。刘铁华则私刻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用于开具借据。至2019年5月,有43人共计1413.84万元借款本金没有偿还。当年6月7日,刘铁华被肇东市公安局传唤到案。

最终,法院认为,刘铁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隐匿资金去向,拒不返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刘铁华因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同时刘铁华被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退赔的赃款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

而在另一起发生于江西省景德镇市的案件中,原告达79人,多为70岁上下的老年人,最年长者出生于1932年。据法院审理查明,原太保寿险乐平支公司经理徐晓明,团险部业务员李长海于2004年公司终止“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业务后,仍继续对外办理该险种,并先后伪造了多枚印章及保费发票、批单等票据。上述两人利用此虚假保险业务共计诈骗79名投保人,骗取金额总计为1320.3351万元用于挥霍和个人投资。在一审中,法院认定二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关系,二人因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7年,并处罚金;太保寿险景德镇中心支公司和乐平支公司则应返还投保人1320.3351万元保费。

对此,两保险支公司提起上诉,认为公司对投保费未尽到审慎义务,也应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判决结果却是由保险公司全额返还本金,还是把100%的过错分配给了保险公司。最终,法院二审酌定两家保险公司承担80%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投保人自身承担20%的责任。

此外,在基层保险公司中,还有人因投资巨亏而骗取保费的。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今年1月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王婷婷在任某公司黄石支公司销售总监期间,因炒期货欠下巨额债务,为偿还债务,遂伪造“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的印章,虚构公司需要业务员垫付保费,并承诺给百分之二好处费的事实为诱饵,向熟人朋友借款,共计逾892万元。收取被害人资金后,王婷婷以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名义出具收据并加盖其伪造的公司印章。被骗款项均被王婷婷用于偿还高利贷及银行贷款。

法院最后以犯诈骗罪,判处王婷婷有期徒刑十五年,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并责令王婷婷退赔27名被害人逾857万元。

银保监会在通报中也点出了一个案例,即某人身险公司河北邱县支公司原负责人赵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1505人、1.02亿元资金。不难看出,这一案件正是今年上半年引起较大关注的人保寿险邱县假保单案。

中国人保董事长罗熹在该公司2020年业绩发布会上并没有回避相关问题,他直言:“人保不回避这些问题,去年的武汉金凰案、玖富案,以至于近期的邱县假保单案等,都反映了人保内部治理的问题。人保应该去搭建一个、建设一个现代公司治理的架构。”

通报则指出,相关案件暴露案涉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对内部关键岗位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约束、对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粗放、员工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无论是寿险还是财险,完善公司内部机制、提升代理人素质、紧跟新时代保险消费者的需求或是各家险企当下更应重视的。与此同时,深入基层、了解基层也是各家公司不容忽视的“治理之道”。(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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