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多地有传言称,7月1日在交管12123上处理违章,可以消掉一条,不扣分、不罚款。消息不断传播且范围逐渐扩大。目前广东、广西、河南、江西均有警方对此消息辟谣。
7月1日起,网上开始有传言称,7月1日,车有违章的,在交管12123处理违章不扣分、不扣款。“注意:只能处理一张,支付时不要输支付密码就行,然后退出来再进入12123看看,只限今天。“与之一同流传的,还有一些亲测有效的网友聊天记录等信息。
广西柳州交警对此辟谣称,7月1日在“交管12123”交管12123”处理违章是按照正常流程处理不存在所谓的不扣分、不扣分,河南郑州、江西抚州警方也辟谣称网传消息为假消息。
记者梳理发现,网上确实传播着一些不扣分、不罚款的处理违章记录,但上面都写着“首违警告“。这与部分地区开始施行的新政策有关。7月1日晚,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此发布情况通报称,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作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
7月2日,广东交警再次通报,发布了不予罚款记分交通行为的具体情形。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七种 “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三)机件不全;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十种 “首次违法警告”情形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
(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
(七)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青Qnews】所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享有本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