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十四五”时期,湖北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治理“三水共治”,加强流域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十三五”时期,湖北水环境持续改善。据通报,2020年,湖北省主要河流总体水质为优,全省179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3.9%,Ⅳ类占6.1%,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与2019年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1个百分点。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汉江支流总体水质由良好上升为优,神定河、泗河等9条支流的10个断面水质有所改善。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副处长周薇介绍,“十四五”时期将重点做好“保好水”,在重要干支流、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推选建设一批美丽河湖;“治差水”,按“查、测、溯、治”四步骤,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以“三磷”企业(磷矿、磷化工、磷石膏库)为重点,探索长江流域总磷排放总量控制;“护饮水”,以县级及以上城市为重点,巩固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乡镇级为重点,开展不达标或风险水源地专项治理,建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水源地的监测预警系统,保障饮水安全;“净湖水”,推进湖泊清淤与综合治理。
另悉,“十四五”期间,湖北将根据生态环境管理需求,有针对性拓展新的监测领域。
大气监测方面,围绕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加强温室气体监测;地表水监测方面,开展主要河流和重点湖库水生生物监测和生物完整性评价,研究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湿地恢复与建设遥感监测;地下水监测方面,增设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全省地级行政区域和三级水文地质分区的全覆盖;生态质量监测方面,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水体等重要生态空间建立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初步形成包含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生物多样性、遥感地面验证和生态科研的监测网络。
文/梁婷 李斌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