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天(600856)再度曝出新增违规担保事项!
4月13日名,*ST中天公告称,经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黄博自查,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总合同金额为 4.8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总合同金额为 31.69亿元,剩余担保本金金额为 21.79亿元。公司违规担保事项正在审理中涉诉金额为 4亿元,已收到法院判决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 13.9亿元(不包含未定利息)。
而截至4月13日收盘时止,*ST中天的股价报于1.46元。公司的总市值19.95亿元,流通市值19.88亿元。这意味着公司的违规担保金额已经超过了公司的总市值,超出11.81亿。
关注函引出新增违规担保
据了解,本次*ST中天披露新增违规担保事项,是因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黄博于3月29日前往北京证监局领取了关注函。
关注函的具体内容是,北京证监局认为邓天洲、黄博未将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发生的担保事项如实、全面告知上市公司,未有效协助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上市公司在收到法院应诉法律文件后才知悉并披露。
为防止类似情形发生,支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责任,北京证监局要求邓天洲、黄博全面梳理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签订的涉及上市公司的担保合同,将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上市公司,协助公司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邓天洲、黄博应在收到关注函 15 日内提交自查整改结果报告。
正是基于北京证监局要求,经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黄博自我核查,发现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ST中天还于 4 月12 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北京证监局查明,*ST中天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据悉,*ST中天董事会分别于 2018 年8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9 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 7亿元、1.45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应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5 月 10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ST中天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 8.4亿元未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北京证监局对*ST中天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多次披露新增违规担保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这已经不是*ST中天第一次对外披露新增违规担保事项。
例如,*ST中天2020年5月18日晚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中港锦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来的融资租赁催款信息,后经自我核查,发现该笔融资租赁业务存在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
2019年12月25日晚,*ST中天曾发布公告披露,2016年6月22日-2018年12月11日,*ST中天发生多起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2.91亿元,上述对外担保均未及时披露,也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9年12月23日,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参照有关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ST中天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邓天洲,时任董事长、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黄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上述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今年1月15日,*ST中天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法律文书,起诉状称公司于2017年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碧天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剩余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经公司自我核查,该担保事项存在未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未履行信披义务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之外,*ST中天在此前还存在未及时披露担保债务到期未予归还情况、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对外投资事项未及时披露等情形。
例如,2019年4月11日,*ST中天收到为武汉绿能担保案的应诉通知书,累计诉讼已经达到披露标准。但是*ST中天除于2019年6月18日披露的与平安信托有限公司3.5亿元的诉讼外,其他共计13起诉讼,公司均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10月19日才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及相关诉讼情况。
两度易主仍未能脱困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自2018年6月开始,*ST中天股价持续暴跌,银行收缩贷款信用,公司现金流出现重大流动性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ST中天的经营业绩就始终不理想。继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利润出现亏损之后,公司2020年净利润再度出现6.03亿元的亏损。
实际上,为了助力上市公司走出困局,*ST中天在此前两度筹划上市公司易主。*ST中天2019年3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接到中天资产及邓天洲的通知,中天资产、邓天洲与铜陵国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资产将其持有的ST中天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邓天洲将其持有的ST中天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铜陵国厚行使。此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铜陵国厚成为ST中天控股股东,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从邓天洲、黄博变更为铜陵国厚实际控制人李厚文。
但是仅过了4个月,*ST中天就在2019年7月1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国厚与中天资产及邓天洲签署协议,解除于2019年3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中天资产、邓天洲分别与森宇化工签署协议,拟将所持公司合计18.7%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森宇化工行使。交易后,森宇化工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8.7%,铜陵国厚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控人将从李厚文变更为薛东萍、郭思颖。
然而,从现在的公开信息来看,两次易主并未能使得*ST中天走出经营困局。
而森宇化工恐怕也是有苦难言。*ST中天在4月13日晚的公告当中表示,森宇化工自 2019 年 7 月入驻公司以来,曾多次询问原实际控制人邓天洲、黄博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并要求其全面告知,但得到的答复均为无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后续将持续自查,如发现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4月7日,*ST中天刚刚披露了股东黄博所持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股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消息。该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后,黄博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中天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由 5.24%减少至 4.51%;森宇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表决权将由 5.53%减少至 4.80%。
*ST中天在4月7日的公告当中称,本次司法拍卖过户完成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股权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暂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孙宪超)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