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确保专项斗争成为“民心工程”
法制网 2020-11-28 05:05

27日,全国扫黑办举行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第7次新闻发布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次推进会部署,通过发布山西李增虎案、内蒙古史春杰案、福建毛仁春案、青海马成案等4起挂牌督办案件,交流案件办理经验,推动案件深挖彻查,深入开展行业整治,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胜。会议指出,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尚在侦查阶段1起,审查起诉阶段2起,审判阶段57起,判决生效51起。已判处涉黑涉恶罪犯1951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731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54亿余元。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王洪祥在发布会上介绍,各地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全国扫黑办第二轮特派督导为牵引,紧紧抓住专项斗争收官前的两个月时间,盯住挂牌督办案件不放,推动案件依法加快办理,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打击力度“不减弱”。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全国扫黑办派出30个特派督导组分赴各省(区、市)重点地市开展第二轮特派督导,发现解决重点问题470余个,推动各地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打高压态势。各地公安机关持续开展追逃,全国5824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目前已到案5727名,到案率达98%。

——紧盯线索“不懈怠”。今年以来全国通过12337平台等渠道新增群众举报线索17.87万条,各地对重点线索紧盯不放,细致核查,其中有4.2%的线索转化成案。

——精准打财“不停滞”。指导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查扣的涉案财产,做到情况清、性质准、去向明;对是“黑财”的,依法判决执行到位,不是“黑财”的,依法返还到位,坚决防止留下“后遗症”“糊涂账”。

——问题整治“不手软”。全国扫黑办以领导联系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为抓手,推动各部门拿出切实举措,向顽瘴痼疾开刀。公安部开展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11月17日在全国153个城市,组织对69万支枪支及一大批炸药、雷管等爆炸物集中安全销毁。

——宣传氛围“不降温”。全国扫黑办邀请媒体记者赴天津、陕西等6省(市)实地采访,现场感受到了扫黑除恶后党风政风民风的显著变化,感受到了广大群众对党中央开展专项斗争的由衷点赞。

山西、内蒙古、福建、青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通过视频连线,向新闻媒体介绍了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雷东生主持新闻发布会。他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深挖彻查,对滋生黑恶犯罪的顽瘴痼疾深入整治,确保专项斗争成为顺民意、解民忧的“民心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安业、更安乐。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编辑/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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