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减免中小微企业2月份房租政策发布之后,近期北京经开区又发布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鼓励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若干措施》,继续减免中小微企业3—4月份房租。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鼓励国有产权单位、非国有产权单位、教育养老机构等产权单位为中小企业减免房租,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区属国有企业按照政府要求为中小微企业减免3—4月份房租的,按照该国有企业获得市级补贴1:1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落实好北京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要求。
鼓励经国家、北京市及经开区认定、立项的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中小企业基地等非国有产权单位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根据2、3、4月份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实际金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区内非国有产权单位为经开区认定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减免3、4月份房租,根据减免租金实际金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
本政策中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中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且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或属于《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之一。
申请单位在安全、环保、社会稳定等方面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积极配合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且近3年在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所享受国家、北京市以及经开区支持补贴资金额度不高于疫情期间减免的房屋租金总额。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若干措施》继续执行。国家、北京市新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经开区遵照执行并同步延长鼓励减免期限。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