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一小区内,一名78岁的老人被高空坠落的共享单车砸中。1日,记者从被砸老人家属处获悉,老人已于今天上午离世,肇事者系同单元楼上邻居。
据了解,事发地点为南昌市朝阳新城观洲小区。监控视频显示,29日下午4点04分,一辆黄色的共享单车,从该小区10栋一单元楼上被抛下,正好砸中刚出电梯的杨姓老人。
老人儿媳李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老人3点55分从电梯间出来,随后在单元门口休息了一会儿,刚准备抬脚走人,就被楼上扔下的共享单车砸中。
当时,看到老人被砸伤躺在地上,邻居赶忙通知他的子女前来,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没过多久,救护车就把老人送到了南昌市第三医院,但由于伤情太重,被转送到了江西省人民医院急救。
伤者儿媳李女士:“就说情况很危急,脑内已经全部出血了,身上都有多处骨折,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了。”
老人的儿子杨先生告诉记者,父亲今年78岁,被砸后随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1日上午,老人因抢救无效离世。杨先生介绍,他们家住在4楼,抛下共享单车的是同单元5楼的住户,平时大家都认识,这次抛下共享单车的是他们家一位60多岁的老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把共享单车扔下来”,杨先生说。
杨先生告诉记者,出事后,对方的儿子已经到杨先生家进行了慰问,目前仍在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据当地媒体报道,当地警方已经对案件展开了调查。
据事发小区周围居民介绍,经常有人用电梯将共享单车搬到楼上,也有居民曾在楼梯间见过共享单车。
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
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如下:
(1)《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