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充电宝投诉量激增 退货问题集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11-07 14:55

11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三季度,在部分充电宝品牌产品召回等因素带动下,相关投诉呈集中上升态势。

2025年9月18日,消费者陈先生通过消协315平台投诉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消费者称其在该公司某品牌自营店购买了PB2030MI型号充电宝。2025年6月,该型号产品因电芯问题被召回。消费者购买的充电宝虽非召回批次,但该型号产品的安全性已引发广泛质疑,目前多家机场明确禁止该型号充电宝登机,不区分批次。在机场官方“充电宝自查”小程序中,该型号也被列为禁带产品。然而,该店铺在产品页面标注该型号“可携带上飞机”。消费者认为该产品已无法实现宣传功能,还可能在机场被没收或迫使丢弃。消费者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中消协表示,部分品牌充电宝因无3C认证被民航部门列入禁带清单引发退货纠纷。消费者提出充电宝无法带上飞机,要求退货退款,遭商家拒绝。

此外,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存疑。一些消费者认为此前购买的非召回批次的充电宝存在自燃风险,要求退货退款。小品牌产品虚假宣传、虚标容量问题突出。部分小品牌充电宝商家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存在容量、功率等核心参数严重虚标的情况,甚至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误导消费者。

中消协表示,随着移动电子设备使用频率的不断提高,充电宝已成为消费者日常出行和工作生活中的必备品。为强化充电宝等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今年7月,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该规范已于2025年8月15日实施。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充电宝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3C认证要求。此外,建议对虚标容量、虚假标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等行为依法查处,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商品信息审核。充电宝实施召回时,相关商家应建立便捷的退换货通道,对消费者因运输受限无法寄回产品的应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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