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生育友好和儿童友好程度将更进一步。近期,北京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教委等六部门共同制定发布《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要将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作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支撑,作为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予以推进。根据建设目标,到2025年底,生育友好医院比例及儿童友好医院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中比例力争均达到30%;2030年力争均达到90%。
生育友好医院的建设范围为本市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意见》明确,助产机构要根据国家《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指南》要求,推进理念机制友好、空间环境友好、全程服务友好、服务模式友好、诊疗流程友好,让广大育龄妇女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切实改善服务体验。
具体来说,相关机构能为孕产妇提供覆盖孕期、分娩和产后的院内全程系统保健服务,为转诊转院的孕产妇做好服务衔接;规范建设孕妇学校,积极建设家长学校;加强高质量、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保障每张病床充足使用面积,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一定数量的新生儿家庭化病房;全面开展镇痛分娩服务,积极开展家属陪伴分娩;规范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开展高危新生儿分级评估和分类管理;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顺畅的上下转诊和信息共享机制,鼓励为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部分号源。
儿童友好医院建设范围为本市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等。《意见》指出,相关机构应围绕就医空间友好、健康服务友好、工作机制友好、社会支持友好等四个方面,加强门诊病房适儿化改造,落实儿童健康服务友好措施,持续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保健服务。
《意见》明确了不少具体举措,例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建立儿童门诊、检查、住院、康复等物理空间相对集中、诊疗服务相对连续的儿童诊疗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化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儿科门诊设置,实现布局合理、服务连续、数据共享;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1米高度看医院”的儿童视角设计、规划和改造医疗机构;加强病房适儿化改造,推动儿童病房以双人间、三人间为主,开设家长可陪护的家庭化病房;结合儿童就医特点合理安排号源数量;促进常规检查检验结果当日反馈,减少就诊挂号次数,推行儿童特色服务,鼓励医疗机构针对儿童疾病特点,开设生长发育行为、运动、精神心理等特色门诊。
在机构规划建设方面,《意见》明确,本市支持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妇产医院)发展成为全国领先的高水平妇幼保健院。加快推进首儿所通州院区、北京儿童医院亦庄院区、海淀北部儿童医院建成高水平市级儿童医院。支持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北京友谊医院等医院建设,发挥紧密型儿科医联体核心医院作用。根据各区医疗资源配置和需求情况建设高水平的妇幼保健院或区域医疗中心儿科病区。支持市属医院及区妇幼保健院、区域医疗中心、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儿化病房改造项目。
支持保障方面,教育部门也将与卫健部门密切协作,支持医务人员担任幼儿园健康副园长、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缓解校医和健康教育师资配备难题。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托幼机构及学校建立协同机制,促进儿童肥胖、近视、心理异常、脊柱侧弯、龋齿等主要健康问题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
编辑/汪浩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