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谨防个人收款码成税收流失“蚁穴”
《瞭望》新闻周刊 2024-09-24 18:59

近年,国家有关部门对地炼厂和加油站偷逃税款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无票油”有所减少。但记者近期采访了解到,借助个人收款码等线上支付手段,一些社会加油站仍在大肆偷税,仅成品油领域年少征增值税保守估计超150亿元,消费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业内专家分析,数量庞大的个人收款码为成品油“账外销售”提供了新渠道,“无票油”体外循环导致流通销售黑色链条屡打难绝。

低价诱导不开票 多码并用藏油款

近期,记者驱车来到东部一国道旁的社会加油站看到,写有“汽油降8角”的广告牌竖立在路边,吸引不少车主排队加油。站内电子广告屏上的柴油价格同样诱人:“优惠单价6.39元/升”。

知情人士称,6.39元/升已逼近从地方炼油厂拿带票油的最低出厂价,如果加油站正常报税,很难盈利。

这还不是最低价。有车主电话联系该加油站一位负责人,询问能否更便宜时,对方表示,月消费低于50万元且不要票,可通过充值1万元送700元等方式给予优惠,最低能降至6.33元/升;月消费超过50万元,会更便宜。“如果要发票、打款到对公账户,无优惠。”

据了解,以优惠价诱导客户不开发票外,该加油站线上收款账户也常有变化。7月中旬,该加油站给记者开具的发票显示销售方是法人名称,而前几天的一份收款码却显示账户名为“某某沙(个人)”,今年年初的收款码显示商户名为“某某雄”。记者还发现,7月的两份收款记录不仅商户名称不一致,而且线上收款机构也不同。

此种涉嫌通过个人码违规收取经营款、以不开发票取得竞争优势的加油站并非孤例。近两年相关稽查案例显示,广东省云浮市一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少申报销售收入数千万元;江苏省徐州市一家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现金、会员卡充值三种方式收取加油款项,少申报销售收入700余万元。

随着移动支付全面普及,加油站等经营者更易利用各类支付平台,将企业应税收入转移到个人账户,从而达到隐匿收入、减少申报纳税、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多位业内人士透露,仅成品油领域,全国每年保守估计损失增值税超150亿元,消费税流失更是难以估量。

尤其令人担忧的是,日益凸显的供需矛盾或将促使更多不法企业铤而走险。到“十四五”末,我国新增炼油产能将达6000万吨,而货运量下降和电动车替代导致成品油销量持续下滑,这将刺激一些社会加油站销售“无票油”谋取竞争优势,如果成品油销售体外循环不加以遏制,“破窗效应”或更加凸显。

朱慧卿图

个人码监管存盲点 “无票油”屡打难绝

受访专家认为,个人收款码为成品油“账外销售”提供了新渠道,大量“无票油”体外循环致流通销售黑色链条屡打难绝。

个人收款码隐匿收入发现难。目前,加油站现金交易比例基本在5%以下,移动支付已成主流。梳理近3年全国多地曝光的加油站偷漏税案例可发现,不少加油站故意混用公司账户收款码与个人账户收款码,跟税务机关“躲猫猫”。东部一家加油站曾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经营者却显示为外省一家海产店。车主加油付的钱未流入公账,而流向其他账户。通过此类方式,该加油站偷逃税超千万元。

南京财经大学中国财税治理研究院院长朱军等专家表示,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应将从事生产、经营的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备,但很多加油站采用其他人的个人账号隐匿收入。“这些加油站的公账也有一定金额的流水,但更多真实收入通过个人或隐匿账户体外循环。”

一些不合规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拒绝提供数据。知情人透露,一些不合规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保住客户,在相关机关依法调查取证时拒绝配合,或隐瞒纳税人真实银行账号,提供不完整的交易流水。由于支付机构总部集中在少数城市,其他地方执法机构跨区域调取数据较为困难。

低价“无票油”流销链监管仍存盲区。多位基层干部直言,加油站之所以要用个人码隐匿销售收入,就是因为卖的是“无票油”。2021年以来,我国大力整治成品油市场秩序,通过液位仪、危化品运单、电子围栏等手段强化了对加油站成品油真实进出情况的监管,但仍存漏洞。《2023年我国炼油和成品油市场回顾及2024年展望》披露,目前汽柴油带票平均比例已从行动高峰期的70%至80%下降到50%左右。

加强网联数据监管 维护成品油税收公平

针对成品油偷漏税新痛点,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结合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契机,以成品油行业为试点,强化跨部门监管。

一位石油流通行业专家介绍,支付数据存储在支付机构、清算银行,任何一个加油站经营者无法篡改、删除。掌握相关不法加油站的销售数据后,再辅以液位仪、危化品运单系统等数据,就可以掌握其90%以上的收入,从而阻断“无票油”的买方市场。

有专家建议,从数治与制治入手,尽快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数据共享与使用管理条例,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大数据监管,这既能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又能维护税收公平。

“‘无票油’是个人码收款等乱象的源头。”广东金融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三级教授陈蕴哲建议,对一些地方炼油厂、城乡接合部及国、省道上的加油站、点以及物流基地、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加强不定期抽查,重点关注进销票据等。税务部门需持续深化跨部门协作,包括与交通部门打通危化品运输数据;与商务部门协作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进、销、存”台账,建立成品油流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

此外,政企联动也需加强。全国加油站中,加盟经营、商团经营的连锁加油站不在少数。有业内人士建议,加强对品牌授权方的监管,明确对于违规经营的加盟站点,除必须承担危害税收的法律责任外,还要承担品牌信誉风险。通过行业协会等渠道加强教育警示,提高成品油行业纳税遵从度。针对情节恶劣的偷逃税主体,在严惩的同时,永久取消其入行资格,全方位提高犯罪成本。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陆华东 陈席元 秦华江)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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