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需要更多“公力监督”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26 15:00

“之前我上招聘网想找点事做,看到很多适合我的岗位都标注了‘要求男性’。”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某印刷厂下岗女工王丽(化名)谈起这事依然愤愤不平,“我向你们举报之后,这样的门槛基本上就看不到了,现在我在一家公司做集装袋整理工作”。日前,结合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0部门联合开展的“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灌云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妇女权益保障领域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王丽对该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张磊说起自己的经历。(4月25日《工人日报》)

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一出手,“仅限男性”的招聘门槛眼见少。灌云县检察院基于求职者的举报而有的放矢开展的公益诉讼妇女权益保障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倒逼监管部门强化对用人单位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排查责任,清理整改网络招聘信息,纠正性别歧视性岗位要求,删除性别歧视性岗位相关信息,促进了就业公平,维护了女性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一公益诉讼监督案例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需要更多类似的“公力监督”。就业性别歧视是一个顽疾,由来已久,屡禁不止。揆诸就业市场,招聘信息上“限男性”“男性优先”等内容经常可见,成了一道坚实的就业门槛,将不少女性求职者拒之门外,让女性求职者倍感无奈。实际上,就像灌云县检察院查实的,很多招聘信息中“限男性”或“男性优先”的岗位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岗位,相关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限制了女性就业机会,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构成了就业性别歧视。

就业性别歧视引发了很多就业纠纷,也引发了一些女性求职者的抗争,但女性个体私力救济的力量毕竟有限,女性求职者向招聘单位表达不满、提出意见,可能无人倾听,无人重视,无法对招聘单位形成触动,而女性求职者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又面临着维权程序繁琐、耗时长、成本高以及自身法律素养、博弈能力不足等困境,因此选择吃哑巴亏、放弃维权的女性求职者占大多数。

比之劳动者个体的私力救济,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监管部门行政监督、工会监督、行业协会监督等“公力监督”的手段更多,力量更强,保障更到位,影响范围更广,预防矫正就业性别歧视的效果更好。劳动者个体私力救济是“点式维权”,“公力监督”则是“面式维权”,且“公力监督”由相关部门或组织承担责任,无需劳动者付出维权精力和成本。

各地检察院、法院、劳动监察部门、工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应该瞄准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增强“公力监督”意识,健全“公力监督”机制,形成“公力监督”合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核实处置每一条涉及就业性别歧视的投诉举报信息,并摒弃“就事论事”“推推动动”的狭隘、被动思维,结合投诉举报的问题,对标对表相关职责,主动查找监督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公益诉讼、制发司法建议、法治宣传教育、招聘信息“体检”、约谈、立案查处、责令整改、删除就业性别歧视信息、通报曝光、发布典型案例等措施,砍掉就业性别歧视的门槛,为劳动者尤其是女性劳动者营造公平、友好、健康的就业环境。

文/唐山客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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