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
光明日报 2023-04-28 1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作出系统部署。2023年4月21日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强调推动形成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这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重要地位作用,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意见需要从多个方面发力。

一方面,应多管齐下深化改革,全面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在全球发展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性日益凸显、美西方对我“断链阻链”和极端风险叠加的背景下,在全面深化改革突进深水区、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的迫切要求下,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下,亟须多管齐下,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创新决策、人才集聚、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价值评判等方面的主体地位、主体作用。要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进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企业责无旁贷。同时,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又是现代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强化企业创新主导地位是当前的重要课题、重要推手和集中发力点。

强化科技领军企业主导地位。新时代10年,我们推动的改革是全方位、深层次、根本性的,取得的成就是历史性、革命性、开创性的。目前我们的一大批骨干企业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发展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形成世界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已经成为可能并正在形成不可扭转的大趋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的当务之急。我们当进一步激励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型骨干企业增强创新内生动力,强化应用基础研究投入。赋予领军企业负责人更多的资源调配权、产业联盟建设权、产业标准制定话语权。

支持“两家”发挥更大作用。创新驱动根本在于人才引领,人才引领的关键在于培育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新要求、企业自主创新新需求的战略科学家和战略型企业家(“两家”)。给予“两家”在重大科技项目立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更多的参与权,逐步形成科技领军和骨干型企业协同高校、科研院所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的新局面,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产学研协作不畅、产业基础薄弱、科技成果转化难等症结。

支持企业成为基础研究主体。充分发挥企业在应用基础研究中的“出题者”“答题者”和“阅卷人”作用,加快全国重点实验室改革,支持重大科技平台更多在领军企业设立。加强对企业总部研究院等高层次研发机构的建设,对设立企业总部研究院,大力投入前瞻性、引领性基础研究的企业实施财政、税收等优惠,支持其参与国家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主导的新型创新体系。

支持企业成为人才“引育用留”主体。以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真实场景、市场真实需求问题为牵引,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培育、使用、留用和成长的场景优势,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和企业人才使用体系的深度融合,突破以高校主导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下校企衔接不畅、重知识传授轻实践能力培养等瓶颈。

另一方面,应推进“四链”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开放创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四链”融合是形成企业主导的开放型创新生态的重要表征。应以政策链为抓手,通过制度设计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围绕产业链协同布局。

加强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建设。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和安全等重大需求场景,以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主导、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打造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和产业贯通联合体,最大限度释放新型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以高能级创新联合体为抓手,深入推进有组织的科研,建设由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牵引的新型国家创新体系,建构从源头创新到成果产业化的贯通式“创新循环”。

重视场景驱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通过重大场景驱动和产业政策引导,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支撑融通创新的产业平台、共创场景。专精特新企业发挥在细分领域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方面的独特优势,以战略敏捷性和创新活力参与到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链和供应链中,打造产学研深度融合、大中小企业深度融通创新的新型产业生态,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韧性发展。

引导中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分工合作。完善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的基础制度,保障和支持中国企业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和更平等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以全球视野推进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支持企业主体参与全球科技创新联盟组织、科技创新标准制定、科技创新网络建设和全球产业分工合作,促进内外部产业深度融合,为全球科技创新与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文/尹西明、吴善超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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