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单日对27家进口水产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涉及越南和厄瓜多尔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21 18:14

海关总署4月20日宣布对总共27家进口水产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原因均为产品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分别涉及12家越南企业和15家厄瓜多尔企业。

据海关总署披露,分别从进口自越南7批次冻巴沙鱼的7个外包装样本和1个集装箱内壁样本,3批次冻南美白虾的5个外包装样本,2批次冻黑虎虾的2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金线鱼片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9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TS 812、DL 183、DL 725、DL 491、DL 294、DL 09、DL 791、DL 717、DL 155)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连续暂停接受越南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DL 649)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暂停接受越南2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DL 714、HK 187)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

另外,海关总署还分别从进口自厄瓜多尔14家水产品生产企业的22批次冻南美白虾的29个外包装样本和9个内包装样本、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的4批次冻鲳鱼的3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相关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厄瓜多尔注册编号分别为2625、7557、24887、548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注册编号分别为13717、6107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4周;连续暂停接受厄瓜多尔注册编号分别为51、684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5周,注册编号为5658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8周,注册编号为24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9周,注册编号为7453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0周,注册编号为31991的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3周;继续暂停接受注册编号分别为6807、143、681的企业(均系其最近1次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前申报)产品进口申报4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