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曾致13死44伤的青兰高速重大交通事故案已宣判 司机一审获刑7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4-15 16:03

2021年7月26日,G22青兰高速公路甘肃平凉泾川段发生一起大客车失控冲出路面侧翻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44人受伤。后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高速行驶中,雨天未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应急操作处置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后40人被追责。4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已经对该事故的司机判刑,法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据应急管理部此前发布的通报,2021年7月26日14时10分许,青兰高速平凉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47人受伤。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对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G22青兰高速“7.26”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并依法形成了调查报告。据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119万元。综合分析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高速行驶中,雨天未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应急操作处置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

同时,在调查中还暴露出事故发生单位肇事车辆违法运营、肇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涉事检测机构蓄意造假、相关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事故共涉及、追责人员40人(公职人员21人),追责单位7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25日12时许,被告人李某甲与李某乙先后驾驶挂靠河南某旅游汽车服务公司的客车,拉载务工人员61人。2021年7月26日14时5分许,李某甲驾车行驶至G22青兰高速1487km+100m处(泾川段),车辆向左变道时与中央隔离带护栏发生碰撞,后又向右行驶撞毁右侧护栏驶出路外,左侧翻于路基边坡,致车内乘客13人死亡、4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经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泾州高速公路大队认定,李某甲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河南某旅游汽车服务公司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已全部赔付。

认为,被告人李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十三人死亡、多人受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李某甲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是自首,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李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根据应急管理官方微信发布的消息,该起事故也是2021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教训十分深刻。车辆检测检验源头造假问题突出。2016年至2021年期间,有关车辆检测检验企业对事故车辆进行了多次客车类型复核,均存在数据造假问题,出具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复核表(审查表)》严重失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事故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同虚设,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企业,对承包经营车辆只收费、不管理,对驾驶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与事故车辆承包经营人利用假行驶证、严重失实的检测报告等材料非法套取车辆《道路运输证》,编造虚假包车备案信息违规获取旅游包车标志牌开展包车客运。地方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车类型复核工作把关不严格,导致客车类型不达标的车辆进入旅游客运市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督促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企业及所属车辆的监管执法存在薄弱环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车辆检测检验企业多次数据造假的行为失察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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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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