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6日晚发布一则案件通报,兰溪的小李和邻居因为停车问题吵架,对方父亲张大伯参与其中,竟然情绪激动,躺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大哥一家起诉小李,要求赔偿各项费用62余万,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张大哥一家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张家和李家是同村隔壁邻居。2000年,两家父辈关于门前用地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李家将房前东侧南面杂地无偿让给张家建房,张家建房后保持道路通畅,不得搞任何建筑和堆放杂物。
2021年1月的一天早晨,小李发现隔壁张大哥将车停放在两家之间的过道,影响自家车辆通行,便在张大哥车上贴了纸条要求其正确停车。张大哥认为其停车并无不当,当日傍晚便找小李理论,后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张大哥的父亲张大伯也加入进来,争吵时情绪比较激动。双方被家人拉开后,张大伯感到身体不适,先是慢慢坐到地上,然后躺倒在地,后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6月,张大哥一家将小李起诉至兰溪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抢救医疗费等共62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确定被告小李在本案中的行为是否有过错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本案中,争吵因过道停车影响通行引起,属于相邻纠纷。根据普通人的认知,被告贴纸条属于善意提醒。被告与原告发生争吵时,原告父亲主动加入争吵,并用头顶撞被告,被告并无对其辱骂、拉扯、推搡等不当行为。被告小李没有侵害张大伯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张大伯生前正常上班,连其子也不知其身患重度冠心病,被告小李不可能预见其身患疾病。
张大伯自身患有重度冠心病,在争吵过程中未能控制自身的情绪,心脏病发作不幸死亡,其死亡与争吵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小李不应对张大伯死亡承担民事责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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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陈静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