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12月22日发布通告,提醒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依法纳税。通告表示,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与此同时,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税务局也相继发布通告,要求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
据了解,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曾印发有关通知,此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税务部门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服务和监管工作。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更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共同营造和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日依法对网络主播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当时,国家税务总局曾对此表示,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另外,今年10月份,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当时,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其经纪公司、经纪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加大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发现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等帮助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将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切实促进文娱领域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