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近日批复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经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
2021年6月25日,位于河南省柘城县远襄镇北街村的震兴武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53.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对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并派出督办组具体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河南省政府于事故发生当日成立了“6·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省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视频分析、模拟实验及专家论证,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余素芝使用蚊香不慎引燃纸箱、衣物等可燃物所致。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是:起火建筑未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起火房间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作为隔墙,起火房间火灾荷载较大,火情发现晚,初期处置不力。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震兴武馆违规集中留宿学员,起火建筑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违规在外窗上设置铁栅栏,着火物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等。
调查组认定,震兴武馆违法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开展武术培训,未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组织学员疏散不力。属地党委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不到位。属地教育体育、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监管职责,对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不到位。
对震兴武馆3名责任人,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对事故涉及的31名有关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1名公职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针对性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基层消防安全短板,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红线。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