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女友与别的男子共睡一床后,男子向对方索要其与女友共同生活期间花费的2万元。后男友因敲诈勒索被起诉。
案发在辽宁葫芦岛。今年5月2日凌晨1时许,37岁男子黄某开车前往女友张某甲与其父母居住处时,发现男子张某乙的车辆停放在门前。后黄某因怀疑女友与张某乙有男友关系,遂从车尾箱处取出一把工兵铲,强行进入女友家中。随后,黄某因发现女友与张某乙共睡一床,遂对二人进行殴打。
事后,双方就因张某甲出轨一事件进行谈判,黄某在与女友、张某乙商谈解决其二人发生关系的问题时,黄某向张某乙强行索要其与女友共同生活期间花费的2万元。在张某乙称其仅内有5千元后,黄某利用手中铲头和铲把胁迫张某乙写下了内容为“张某乙睡黄某对象,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欠条。并要求张某乙与女友共同在字条上签字。过程中,黄某手持工兵铲不间断地对张某乙进行戳、划、辱骂并威胁张某乙“不好好写,就把你手指头剁下来”等言语。欠条写好后,黄某要求张某乙转账5千元后离开。
案发当天,冷静下来的黄某微信转账退还给张某乙5千元,但张某乙未收取。为了减轻罪行,黄某次日主动找到张某乙欲退还其索要的5千元,仍被张某乙拒绝。之后黄某又再次给张某乙微信转5千元,但张某乙仍不收取,并把黄某拉黑处理。
案发后,黄某认罪认罚。后经鉴定,张某乙、张某甲身体损伤为轻微伤。目前,黄某因敲诈勒索罪被起诉。
以案说法:
1、从情感上来看,女友花黄某支付的生活费,又与其他男子在父母家中发生性关系,黄某确实是感情方面的受害者。但其因不能冷静处理感情问题,而导致身陷囹圄。令人唏嘘!
2、从检方的披露的案情与起诉罪名来看。鉴于本案的性质与黄某事后多次退还钱款未果等实际情况。检方对黄某已经“网开一面”。理由是黄某在处理女友出轨过程中,确实有殴打(致轻微伤)和用工兵铲胁迫张某乙向其支付钱财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罪】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抢他人财物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3、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他人财物2千-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目前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我个人认为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最终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暂时还是未知数。毕竟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罪名与最后认定罪名不一致,是比较常见的。
如最终能获得法院的认可,根据案发后黄某多次主动退赃遭到拒绝、认罪认罚、有15000元系犯罪未遂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最后,无论男女都一样,恋爱需谨慎。对于毫无底线的恋爱对象,分手便可,犯不上为了一个不配拥有爱情的人,搭上自己的前程。毕竟人的一辈子很长,或许最后的才是最好的!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