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鼠狼是自然界的捕鼠高手,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然而在利益诱惑下,不法分子在3年时间里猎杀1.2万余只黄鼠狼,造成野生动物损失价值近千万元。近日,23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高价收购黄鼠狼,量大从优,现金交易……”从2018年开始,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下车镇皮毛贩子王某虎在家中偷偷设置收购点,兜售专门捕杀黄鼠狼的铁夹,教授捕捉方法,并根据黄鼠狼的大小以1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收购。
因捕杀、贩卖黄鼠狼方法简单、有利可图,2018年至2020年秋冬季节,也就是黄鼠狼皮毛长势最好的时候,王某虎鼓动李某华等多名同乡分别前往河北沧州、天津宁河、山东东营以及省内的常州、盐城、南通、淮安等地非法捕杀黄鼠狼,并进行收购。
为提高收购“效率”,王某虎还主动联系仰某卫(另案处理)、王某祥等人在灌云、扬州宝应等地帮助其收购黄鼠狼。同时,王某虎还驾驶货车奔波于河北、天津、山东以及省内多个城市“上门收购”,先后购得黄鼠狼及皮毛1.2万余只(张)。
王某虎将收购来的黄鼠狼皮毛处理后,以每张6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某皮草加工厂老板李某全、皮草商崔某财(二人均另案处理),肉经腌制后销售给刘某明、李某才等人。
2020年11月,灌云县公安局一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将王某虎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黄鼠狼皮毛2022张,黄鼠狼死体179只。顺着王某虎这条线索,警方一路顺藤摸瓜,相继又控制了李某华等19人,以及合伙人仰某卫、王某祥,下线李某全、李某才、刘某明3人,并在仰某卫家中查扣黄鼠狼皮毛298张。
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获悉此案后,灌云县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主动提前介入,就黄鼠狼收购来源、去向、途经人手及交易方式等问题提出引导侦查意见。2021年6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结合部分涉案人员的账目记录,对涉案人员微信聊天、转账交易记录逐一核对,认定涉案黄鼠狼数量为1.2万余只。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虎等人猎杀、买卖的黄鼠狼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专家燕素琴指出,黄鼠狼学名黄鼬,在野外以老鼠和野兔为主食,可有效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减少鼠类携带的相关疫源性疾病在人群之间传播扩散。王某虎等人非法猎杀、买卖黄鼬数量较大,对灌云县生态多样性、林业生产、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均产生不良影响,对该县野生动物种群资源和生态环境也造成了损害。
针对王某虎等23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灌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根据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按照每只黄鼠狼800元的价值,要求王某虎等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96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