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涉非法集结案罪被判10个月
海外网 2021-05-06 11:18

据海外网5月6日电 据无线新闻报道,乱港分子黄之锋、岑敖晖等四人承认2020年一起非法集结控罪,各人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岑敖晖被判囚6个月;袁嘉蔚被判囚4个月;梁凯晴被判囚4个月。

编辑/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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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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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应该是pan 国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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