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实行一周年 北京昌平城管“执法+宣传”推动社会意识提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4-29 21:20

近日,回龙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来到回龙观街道蓝天嘉园社区,重点检查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桶内的垃圾分类投放情况。自2020年5月1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已有一年时间了。这一年里,回天地区各镇街执法队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精准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环节,坚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在全区范围内,北京昌平城管以落实分类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单位和个人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努力建设美丽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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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执行越来越完善

在检查中,天通苑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重点检查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我们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重点围绕垃圾分类规范设置管理、混投混扔等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及宣传教育。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推动各经营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执法队员这样说。

这一年检查中,执法队员在检查的同时还向各商户普及了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在餐饮单位执法检查中,主要检查后厨的垃圾分类情况。首先看有没有四个分类桶,每个单位是否有一个指定的垃圾分类负责人,每日的清运记录是在在案、是否有一个专门的台账等进行重点检查。从目前情况看,辖区内的场所垃圾分类的执行越来越完善。”执法队员说道。

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意识明显提升

据介绍,在整个昌平区范围内,自2020年5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北京昌平城管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195人次,执法车辆12596台次,检查社会单位29840家次,检查居住小区9959家次,开展联合执法369次,宣传教育8392起。适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2232起,在各波次专项行动中立案数位于全市前列。

据介绍,通过一年的垃圾分类工作和宣传,北京昌平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已明显提高,由原来的不知道怎么分类,到现在的轻车熟路,慢慢地变成了一种习惯。

这种习惯的养成离不开昌平城管注重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城管执法队员通过电子显示屏、小区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桶站值守等多种途径,开展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加强对辖区单位、餐饮企业、小区居民的宣传告知、教育引导,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整治氛围。昌平城管还采取“执法与宣传相结合、警示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推广经验、示范典型性。通过开展城管进社区普法宣讲活动,就城管职责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执法事项进行宣讲,推动各经营单位、物业和社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同事,查处曝光一批混装混运、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和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个人,促进问题整改,推动习惯养成。截至目前,共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青年报、昌平电视台等各级各类媒体刊发播出相关新闻报道140余条次,开展宣传教育8392起,批评教育1906起,责令改正4365起。

城管执法进社区 帮助发现解决问题

据介绍,下一步昌平城管将按照市、区两级部署安排,继续围绕聚焦居民家庭源头分类及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采取“主题执法月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调度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并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进社区”机制作用,帮助社区(村)发现和解决问题,针对居住小区在容器规范、投放行为、收运过程、处置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整改,提升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另外,昌平城管还将继续多途径促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紧盯12345市民热线诉求、媒体曝光、接诉即办、重点问题专项督导督办等方式,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问题单位立行立改,确保执法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昌平城管将继续持续加大宣传教育,注重在执法检查中,曝光典型的违法形态,引导责任主体和相对人改正违法行为,进而敬畏法律,落实责任,推动养成垃圾分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涛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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