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4-29 11:07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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