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2时整,北京丰台法院法庭内,正在一起寻衅滋事案正在通过“北京云法庭”审理,该案由丰台法院院长祖鹏担任审判员,公诉人丰台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与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北京云法庭”参与庭审。
“画面清楚吗?是否能听清我说话?”祖鹏院长通过话筒询问公诉人与被告人。
据了解,2019年11月15日15时许,李某某酒后在本市丰台区东大街6号院东门处,因琐事与保安张某发生口角,后为发泄情绪使用灭火器对被害人张某进行殴打,致张某左腰部L4左侧横突骨折。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的身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丰台检察院指控李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2月14日向丰台法院提起公诉。
庭上,祖鹏院长在询问李某某基本身份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比对其被刑事拘留时的入所健康体检表上载明的身高、体重、鞋码等信息,准确核对其身份。
“被告人,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否听清楚?展示的视听资料是否看清楚?”祖鹏院长问道。
“清楚。”
“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
“无异议。”
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认罚。
“下面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祖鹏院长当庭宣判。
宣判后,被告人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庭审笔录的电子签名。
“越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越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祖鹏院长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丰台法院打破传统的工作方式,加强“云法庭”在线庭审的适用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疫情,给法院传统的审判模式带来了诸多挑战,但客观上也进一步推动了丰台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祖鹏院长说。各审判庭室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执工作,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服务保障防疫工作大局,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对于探索“互联网+”的社会治理模式也是一次非常有益的尝试。
疫情暴发以来,丰台法院积极响应市高院要求,采用新型庭审方式,坚持院庭长示范开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院法官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联网开展便民诉讼服务,坚持审判工作不停摆、不中断,截至2月21日,丰台法院共计开展线上庭审122次。
据祖院长介绍,下一步丰台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网上立案、网上开庭、在线调解等信息化系统的使用力度,全力开启“云审判”模式,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推进审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通讯员 刘泽 王淑贞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