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了,我们都没能给他安排后事,直到去年,儿子才被火化。”天津的赵阿姨今年65岁了,每每谈到2014年的母亲节,哪怕是在马路上看到老人推着婴儿车,她都会忍不住哽咽,然后挺胸抬头,眼睛向上斜瞟,”我们老两口最怕的就是过节。”
距离赵阿姨独子小周车祸离世已经5年,但直到如今,自己和丈夫又被救助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垫付的2.6万元抢救费。
8月21日,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向老人讨要垫付抢救费的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为了流程需要,才无奈将老人告上法庭的。
“无论怎么样,救助中心当初为了救我儿子垫付了抢救费,我们都要表示感谢。”赵阿姨脱下帽子,用手掩住眼睛。
回忆|“失去独子,我们也没有了未来”
赵阿姨夫妻俩都是退休的职工,两个人每月的退休金加起来也就几千块钱。儿子从小很懂事,学习也没让他们操过心。毕业后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北京一家小学当上了老师。“我儿子平时生活也很节俭,就连出事的那晚下雨,他也舍不得打车回家。”赵阿姨记得很清楚,事发那晚,手机的时钟刚刚变为“母亲节”。
2014年5月10日晚上,北京和天津都下着雨。赵阿姨的家不大,在雨夜里显得格外昏暗、潮湿,拖鞋、水杯、衣柜、牙刷、刮胡刀,屋里到处能看到一家三口生活的痕迹。还有书桌前摆放的一个水晶相框,正对着赵阿姨的床头。拍摄时间应该是秋天,照片里的孩子穿着背带裤,红红的脸蛋面对镜头摆弄着小火车,笑的可爱又含蓄。
照片中的孩子,是小周在4岁时拍的。5年过去了,这张照片如今成了小周曾经在这个家里生活过唯一的证明。
赵阿姨说,凌晨2点的时候,一串急促的电话声把他们夫妻俩从梦中吵醒。“是北京大红门的民警打来的,说我儿子出了车祸,正在抢救。”随即老两口连夜打车赶往车站,奔赴北京右安门医院。
“到了医院后,小周一直昏迷,我们守在外面,直到12日,他走了。”赵阿姨说,民警告诉他,当时小周骑着自行车车正常行驶,当时17岁的来京人员王某骑着一辆借来的“三无”摩托车逆向行驶,寻找丢失的手机。
而三轮车的雨刷并不好用,直到相距10米远时,王某才注意到骑自行车的小周。小周也因为打着雨伞,遮挡住了自己的视线。尽管王某连声大喊“看车”,但他没能及时刹车。自行车和三轮车正面相撞,三轮车的玻璃碎了一地,小周则被撞倒在地。
在抢救30多个小时后,29岁的小周还是因重度颅脑损伤不幸去世。经由交管部门认定,事故发生时,王某尚未满18周岁,无证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的他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后经法院判决,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应赔偿小周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7万余元。
“王某就是为了躲避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才转向车头冲我儿子撞过来的。”平时说话很儒雅的赵阿姨,每当回想起王某,声音就高了3倍。
赵阿姨对王某的印象就是“不怎么灵光”、“冷血”,“直至现在,5年过去了,我们老两口没有收到王某和他家人一句道歉和对不起。”赵阿姨说,尽管法院支持了自己的诉求,但王某当时在其表叔的饭店里做杂工,每月工资只有1000块钱,“而且他父母也是残疾人,一家人靠低保生活,根本没钱赔偿。”
庭审|二老坐在被告席上 “无论怎样,你们是我们的恩人”
2017年,右安门医院针对小周家属欠付的抢救费,向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救助中心)提出了救助申请,救助中心经审核决定垫付费用2.6万余元。并将小周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8月21日,小周的父母从天津赶到了庭审现场。
救助中心诉称,小周被送往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就诊期间,入住神经外科重症监护治疗病房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后共产生抢救治疗费4.3万余元。由于事故肇事方未支付治疗费,伤者家属亦无力支付,就由基金管理中心垫付了2.6万余元抢救费。
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称,在死者小周的父母就此次事故造成损失向北京丰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判决共获得87万余元赔偿,故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救助中心所垫付的医疗费。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就坐上了被告席,但我们还是要感谢救助中心,先期垫付了我们儿子的抢救费。”小周父母说,“失去独子后,我们生活愈发困难,后来就连儿子的后事,也没有能力操办。”小周父母表示,就连自己儿子5年的停尸费,都是由政府垫付的。并表示虽然自己愿意退还救助中心垫付的费用,但确实无力退还,同时对于医院直到儿子去世几年后,2017年才去向救助中心提起救助金的行为表示无法理解。
救助中心表示,救助中心是开始实施垫付费用是在2016年,出现事故后都是由医院第一时间抢救,之后再由医院向救助中心提交垫付金申请。凡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符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农业机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联席会议认为确需进行救助的其他形式等条件,救助中心就会批准医院的垫付金申请。
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解释,作为一个救助性质的基金,确实应该直接向责任人进行追偿,但因为有生效刑事判决在先,为了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救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无奈之下才向两位老人提起诉讼,并表示,根据条例规定并没有限制医院在产生垫付费用后,何时才能去救助中心申请垫付金。
“当时医院向救助中心提起了4万多的救助费申请,经过我们的审核和实际考虑老人情况后,只同意了2.6万元紧急救助金的申请。”法院曾联系到已经出狱的王某,他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没有正式工作,暂无赔偿能力。救助中心也了解到老人尚未获得赔偿,且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故同意与老人进行调解,待肇事方给付赔偿金后,再返还相应款项,并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诉讼费。
赵阿姨在法庭上不住地感谢救助中心为此事调拨了资金,虽然小周最终没能生还,但救助中心能及时伸出援手,“我们永远感恩”。庭审后赵阿姨告诉记者,直到去年,天津市有关部门与北京市卫健委、右安门医院沟通,为他们免除了5年来小周停放遗体产生的10余万元费用,小周的遗体才终于火化。
“我们既要维护救助中心的权利,也要让两位老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丰台法院方庄法庭李蕊法官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看到两位老人失去独子,又再次经历诉讼,内心也很难受,但救助中心的初衷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得到帮助,其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