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据“杭州发布”消息,杭州住房公积金可以直付购房首付款了,全程支持线上办理。
为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款支付压力,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缴存职工在杭州市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可使用公积金直接直付购房首付款,且全程支持线上办理!二手房线上办理功能正在开发中,近期也将推出。
公积金直付新建商品房首付线上办理流程为:第一步,职工确认可用公积金余额并提出申请。缴存职工先查询公积金账户内可用余额,在签订购房网签合同前,向商品房开发商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的需求。
第二步,开发商录入与选择。开发商录入网签合同信息,确定采用公积金首付支付首付款方式。
第三步,职工线上提交申请。缴存职工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事界面,选择“办理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按提示填报公积金申请提取金额,确认购房合同和公积金直付的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后,提交业务申请。
第四步,开发商备案网签合同。开发商提交确认购房网签合同备案。
第五步,中心审核与划转资金。中心接到购房网签合同信息后,联网审核缴存职工提取申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指定资金监管账户。
据介绍,目前,购房人首付直付业务仅限购房人本人。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购房人的,可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和首付款支付完成后,凭有效关系证明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是直接转入购房合同约定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缴存职工在申请提取时需对账户信息加以确认,全程由银行监管。
提取金额为截至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
若购房合同出现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等情况时,已提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公积金由原渠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全额退回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
公积金全用做首付,那还能公积金贷款吗?工作人员解释,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近12个月账户月末余额的平均数,不包含申请当月)15倍计算。购房人一般会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当月同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就不会影响贷款额度。如果要延后申请贷款的,建议间隔不要太久,一般1-2个月内办理对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影响不大,可以提前查询浙里办app了解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可贷额度的情况,提前做好安排。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