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三类非法保险陷阱 北京金融监管局提醒:牢记“三招”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5-06-20 09:52

6月2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金融监管局了解到,近日一些不法分子鱼目混珠,打着保险旗号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各类非法保险陷阱。

陷阱一:假借保险之名 销售非保险产品

部分在职或已离职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便利和消费者信任,假借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名义,混淆保险产品和理财产品概念,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非保险理财产品,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违反保险行业监管法律法规。

陷阱二:伪造保险合同 涉嫌集资与诈骗

个别不法分子或不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资质的经营主体,通过伪造保险公司印章、制作虚假保险合同等方式,以收取保费的名义骗取资金,兜售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获得正常理赔的“假保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

陷阱三:安全统筹非保险 资金安全难保障

某些第三方公司以低价、赠礼、等同保险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此类机构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与消费者签订的“XX统筹”“XX互助”“XX联盟”等合同不是保险合同,如发生交通事故,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为防范保险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北京金融监管局温馨提示:消费者购买产品,要牢记“三招”,辨保险真伪。一是,选渠道,辨公司产品。保险属于特许经营行业,未经依法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机构购买保险产品,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许可证信息查询页面(https://xkz.nfra.gov.cn),查询保险许可证、保险中介许可证,通过金融产品查询网站(https://www.jrcpcx.cn),查询正规保险产品信息。

二是,防假冒,辨人员资质。消费者要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接受保险产品推介时,要注意查验销售人员执业信息,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核实,也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窗口(http://nfra.gjzwfw.gov.cn)查询其保险销售从业资格,切勿相信任何“代缴保费”服务,保费应直接支付到保险公司账户,切勿向个人账户或不明平台转账。

三是,多留心,辨保单真假。投保完成后,消费者一定要留存好保险合同、保单等,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进行保单核实,或通过中国银保信旗下的“金事通”APP查询名下保单信息,也可通过“中国银保信金融科技服务”微信公众号的“扫码查验”服务功能,查验电子保单真伪。

北京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群众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从事非法保险活动线索,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反映。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刘忠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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