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是国家公权力的重要体现,其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不仅关乎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司法部此次推出的四项“硬实措施”,既是对现存问题的有力回应,也是对未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积极谋划。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地见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将不断提升,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国新办22日就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为解决粗暴任性执法等问题,司法部提出四项“硬实措施”,引发舆论关注。这四项措施包括:一是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二是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关;三是规范执法人员素质关;四是落实执法人员责任关。四项措施着力解决粗暴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据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些地方,像江西全省清理了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人员2648人;山东省青岛市清理了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人员351人。各地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了1140条线索,处理相关人员1068人。
执法是国家公权力的重要体现,其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机械套用法条甚至暴力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行为严重侵蚀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法治的权威性。究其原因,既有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也有制度约束不足的因素。司法部此次推出的四项措施,正是从制度层面构建起规范执法的“四梁八柱”。
正在研究制定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将从根本上解决“谁来执法”的问题。长期以来,行政执法人员准入门槛模糊,导致一些不具备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混入执法队伍。管理办法将通过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把控执法人员的“入口关”,确保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纯洁性。这一制度设计抓住了问题的源头,只有确保执法者具备基本资格,才能为规范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常态化培训机制的建立则着力解决如何执法的难题。过去三年,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司法部联合培训了100多万名执法骨干,这种大规模、系统化的培训在全国尚属首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场景式培训”的创新做法,突破了传统理论灌输的局限,通过模拟真实执法场景,帮助执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执法艺术。这种培训方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能够有效解决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机械执法等问题。
正在研究制定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将为执法人员划定清晰的行为边界。该规范通过明确禁止性行为和纪律要求,为执法人员提供具体的行为指南。在执法实践中,常常出现因权力边界模糊而导致执法随意性的情况。有了这样一部专门规范,执法人员就能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这种制度化的约束比单纯靠个人自觉要可靠得多。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则是确保制度落地的关键一环。责任追究是规范执法的最后防线,也是最具威慑力的手段。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违法或不当实施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特别是对情节严重者取消执法资格,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的移送。这种严肃追责的态度,向全社会传递出坚决整治执法乱象的明确信号。
四项措施看似独立,实则环环相扣,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闭环。从执法人员的准入到培训,从行为规范到责任追究,覆盖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这种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司法部在规范执法问题上的整体思维和长远考量。
当然,要让这些措施真正发挥效用,还需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加强制度衔接,确保四项措施与其他法律法规协调一致;其次要注重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辅助执法监督;最后要强化社会参与,拓宽企业和群众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执法的良好氛围。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不仅关乎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司法部此次推出的四项“硬实措施”,既是对现存问题的有力回应,也是对未来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积极谋划。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地见效,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将不断提升,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文/本报特约评论员
编辑/胡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