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如何建设?民政部介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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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6:31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公开发布。1月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介绍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有关举措,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意见》首次提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请问能否介绍一下该举措的具体考虑是什么?
对此,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介绍,健全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加快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改革举措,符合县(区)作为国家治理基本单元的定位要求,符合养老服务重在基层的规律特点,有利于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强县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
在县级,主要是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发挥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作用,统筹推动县(区)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供需衔接、综合监管。也就是说,在县一级要有一个综合平台,或者综合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主要是依托现有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等,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提供专业照护服务的同时,发挥政策咨询、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成为养老服务的“一站式”业务办理窗口和资源信息汇集平台,促进乡镇一级的区域联动。在村(社区),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互助型养老服务站点,加强日间照料、学习娱乐、上门服务等能力,发挥设施站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收集、提供和转介养老服务需求,成为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站,发挥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持作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马晓晴
校对/王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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