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招摇撞骗 清远一累犯再获刑
法治日报
2022-10-09 15:43
累犯不知悔改,出狱后又假冒政府工作人员,编造提高养老金等理由多次骗取老人财物。日前,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以招摇撞骗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据了解,2013年至2017年期间,清远市佛冈县男子邹某先后四次因诈骗罪锒铛入狱,于2018年刑满释放。两年后,邹某再度实施犯罪。2020年6月至8月期间,邹某多次驾车到佛冈县多个村庄,冒充镇政府工作人员骗取村中老年人信任,以办理提高养老金收入、办理“纯女户金”为由,骗取5名村民共计2080元。2020年9月15日,邹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并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五名被害的老人分布于不同村民小组,均陈述了邹某谎称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提高养老金收入、办理“纯女户金”的事实,足以证实邹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政府工作人员多次行骗,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构成招摇撞骗罪。
此外,邹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属于累犯,且自2013年起已有多次犯罪前科,屡教不改,应予以从重处罚。法院遂以招摇撞骗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2080元。
文/章宁旦 赵彩红 罗立兵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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