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北京头条记者4月29日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数据显示,2018至2020年,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7万人,不起诉2.8万人,附条件不起诉2.6万人。2018年至2020年,全国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6万人,起诉17.1万人。2020年,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案件513件,是2019年的6.3倍。
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某知名短视频公司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监督促进网络企业合规经营。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稳步全面推开。
最高检方面提到,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以及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治保障。
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时代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还有不小差距,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比较突出,执法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一些重点领域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屡屡发生,诱发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导致伤害的各种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高检提到,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要注意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依法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等工作的监督,强化系统保护观念,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注重发挥职能部门及相关主体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积极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熊颖琪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