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年龄大了,行动缓慢不说,自己一个人过这么宽的路口,确实也够危险的……”今天上午9点左右,在潞河医院西侧十字路口,一位老太太在穿越马路时,被一辆由西向南转向的公交车撞倒在地。
北青社区报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发现,由于不清楚老人具体伤势,公交车司机和乘务员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并报警,同时尽可能保护现场。
记者赶到后,公交车上乘客均已离开现场,路边一名身穿紫色上衣的女士上前查看老人伤势。
现场一名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老太太在赶红绿灯时由于行动缓慢未能及时通过路口,闯了红灯,而且没有沿着人行道行走,因躲闪不及被从侧面而来的公交车撞到。严格来说是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随着交警和120赶到现场,很快将老人送至潞河医院就医。
记者随后从律师处咨询了解到,如果责任主体在老人一方,公交车司机并不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具体赔偿情况应视老人具体伤势而定:如果伤势较轻,则老人应承担全责;如果伤势较重,伤者一方可争取让对方承担部分责任。
截止目前,记者尚未从潞河医院处得到该老人的诊断说明。
据了解,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即使行人闯了红灯,仍会判机动车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无独有偶,今天早上八点多,在中山街小学门口附近,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突然撞上路边围栏,据现场目击者称,轿车的左前轴都被撞断。
不过现场并未发现肇事司机,不清楚其伤势如何,目击者表示,现场还有一辆事故车辆,已经被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