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有媒体报道了河南商丘睢阳区法院发布的一条禁令:窦某要求多闪停止使用他的微信头像、昵称,停止将其推荐给其他用户。该报道称,窦某还因此将自己的一辆小汽车作为了担保物。
3月22日下午,多闪表示,至今未收到原告窦某的禁令申请,也未收到法院的禁令裁定书。多闪强调,其用户头像、昵称的授权和展示均合法合规,也明确在应用中提供了取消同步和推荐的能力(用户自行点击设置即可)。“我们认为上述裁定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多闪表示将采取下一步行动。
“新闻中得知被下了禁令”
同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了窦某的代理律师——河南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苗朝纲,苗朝纲告诉北青报记者,据窦某称,其从未使用过“多闪”,却被朋友告知在“多闪”上看到了对他的微信的推荐。窦某质疑“多闪”此举系对他的个人信息的侵犯,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北青报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苗朝纲以涉及当事人隐私为由拒绝透露,但对于“为什么要以小轿车作为担保”,他解释,“查封东西必须要有担保物。”并称,只能由法院进行查封,律师和当事人都没有权利。
他建议北青报记者从法院方面了解具体情况,但截至发稿,北青报记者没有联系到睢阳区法院有关人士置评此事。
多闪认为,法院作出行为保全前未通知和询问多闪,涉嫌程序违法,“我们是从新闻中才得知被下达了禁令,并且至今也没有收到行为保全裁定书。”
用户可以自行进行隐私设置
根据有关报道,窦某是今年2月发现此事的,窦某推测,应该是“抖音”没有经过自己允许,就将个人信息授权给了“多闪”。这一情况令窦某不能接受,随即将拍拍看看公司诉至睢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拍拍看看对这一行为作出说明,停止这种超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并给予相关经济补偿10万元。
睢阳法院立案后,3月11日,窦某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拍拍看看立即停止在“多闪”App中使用他的微信头像、昵称的行为;拍拍看看立即停止在“多闪”App中将他推荐给其他用户的行为。窦某以其所有的一辆小型客车作为担保。
对此,多闪表示,窦某起诉要求多闪停止将她推荐给其他用户,但其实抖音和多闪一直为用户提供了这一功能设置。无论是通过关闭抖音app“隐私设置”的“允许将我推荐给好友”,还是多闪app“隐私设置”的“把我推荐给可能认识的人”和“向我推荐可能认识的人”,都能停止将其推荐给其他用户的行为。“窦某可以随时自行修改其头像、昵称。完全不需要进行起诉立案并由法院发布诉讼禁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蕊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