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1月20日消息,自治区农牧厅披露,目前内蒙古12个盟市103个旗县共聘任“金融副村长”11300名,实现全区行政村(含涉农街道、社区)选聘全覆盖。
内蒙古2020年开始这项创新探索。
“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是2020年在内蒙古阿荣旗初步形成构架的一项金融助农服务;
202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会同地方金融监管局、乡村振兴局、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四部门联合开展“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推广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统计显示,截至2024年5月末,全区共聘任“金融副村长”6016名,涉及12个盟市,72个旗县区和554个乡镇(苏木)。
“金融副村长”服务模式的初衷是什么?
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介绍,内蒙古有推进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的良好基础,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很多领域都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
△2023年夏,孙绍骋会见时任建行董事长田国立
过去,金融机构在农村牧区开展业务时,常面临沟通不畅、信任不足等问题,导致金融服务难以深入基层。“金融副村长”作为连接金融机构与农牧民的桥梁纽带,凭借自身的信誉和影响力,消除了双方的隔阂,让金融服务得以顺利落地。
《内蒙古日报》报道称,作为先期共同探索这一模式的金融机构,2023年夏天内蒙古开启模式推广之初,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内蒙古探索出来的“金融副村长”模式在全国是首创,经验相对成熟,有效解决了养殖专业户等的融资难题。
据介绍,“金融副村长”按照一村一名标准选聘,选聘范围主要聚焦于嘎查村“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能人、大学生村官等。这些“金融副村长”在扎根基层、了解基层的基础上,加之工作成绩的背书,能够让农村牧区资源与金融资源的对接更加顺畅、高效。
报道举例称,“许多致富带头人不但熟悉当地乡村人际关系,同时拥有丰富的农牧业经营经验。他们了解在不同季节、不同市场环境下,村民们在资金方面的具体需求。”
据介绍,内蒙古在全区进行该模式推广的过程中,明确了以“三个需要”为基准的原则,即“先百姓需要、再政府需要、后金融机构需要”,做到按需选聘、应聘尽聘,践行社会责任不设上限。
案例显示,几年前,内蒙古突泉县太平乡五三村党支部书记陈德泉作为“金融副村长”,了解到一位村民因无有效抵押物无法贷款种大棚后,以村集体做担保,为其开具信用证明,使其在三天内获得银行15万元的信用贷款,解决了燃眉之急。
到目前为止,内蒙古“金融副村长”已协助金融机构对接授信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8.9万户,授信额度达到125.6亿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岩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