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医保局联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调整B型钠尿肽(BNP)测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11月16日起,北京公立医疗机构将调整1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将两项医用手术耗材纳入基本医保与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通知中所涉及的调整包括两大类,一是调整腹腔镜探查术、呼气试验、手部清创术、肠扭转/肠套叠复位术、中医定向透药治疗、多通道常规心电图检查等1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政策。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这19项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政策被明确,同时给出了相应的项目价格,“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可下浮,下浮幅度不限。”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包括传感器、接头在内的两项手术使用可收费医用耗材被纳入基本医保与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第二是为优化本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同步废止韦氏筛选法测查、消化内镜检查麻醉术、幽门螺杆菌感染快速试验等48项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对应项目已经规范调整后出台。
市医保局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公立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同时,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主动做好控费工作,及时解决医患矛盾。
据悉,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自2024年以来,北京共调整28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