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委原书记唐志国被公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4-03 16:07

据最高检4月3日消息,近日,辽宁省辽阳市委原书记唐志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志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唐志国利用担任辽阳市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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